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温州借贷纠纷有了“老娘舅” “诉”和“调”有效衔接
2016年12月30日 04:59:0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施翼 通讯员张建军

  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施翼 通讯员张建军)今年9月以来,温州地区的银行借贷纠纷有了一支专门的“消防队”当“老娘舅”。温州银监分局指导温州市银行业协会实施诉调对接工作试点两个月以来,截至12月28日,已成功调解8件、金额576.5万元,减免诉讼费45643元。同时,已收到各银行上报的待诉调案件46件,涉案金额1925万元。

  温州市银行业协会负责人说:“通过‘诉调对接’,不仅在短时间内快速解决了银行借贷矛盾纠纷,为当事双方免除了诉讼费用,同时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有效节约了监管资源和司法资源。”

  9月29日,温州市银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受理了第一例纠纷事项,为温州银行城东支行的信用卡纠纷,涉及金额18.11万元。经过调解,被申请人周某某归还了15000元,温州银行城东支行给予周某某减免滞纳金6140元,剩余本金16万元做24期账单灵活分期归还,调解当天双方当事人拿到了法院司法裁定书。

  银行法院协同,

  “诉”“调”有效衔接

  据温州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探索新时期多元化化解银行业矛盾纠纷的新机制,借鉴温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与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后取得的成功经验,9月初,该分局指导温州市银行业协会主动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率先在全省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作规程》。设立专门调解银行业矛盾纠纷机构,由25名专业律师、银行业务骨干、法院指派专业庭法官担任调解员。

  这支温州银行业“消防队”按照合法、自愿和有利于化解纠纷的调解原则,将借款人、保证人与银行发生的借款或担保合同纠纷;银行与客户发生信用卡透支纠纷;涉及银行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民事纠纷和其他适合委托银调委调解的纠纷等四类纠纷纳入诉调调解范畴。

  同时,对诉前引导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操作流程进行明确,对诉前、诉中和委托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分别作出规定,还规定了诉讼费用的减免。

  银行法院协同,做到“诉”“调”有效衔接。一方面,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协调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与银行业的债权债务或其他类纠纷。另一方面,充分体现“诉”的保障作用,从调解达成协议的审查确认和强制执行两个阶段保障调解协议的履行。同时,定期召开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做好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培训,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各项措施切实落地。

  “诉”“调”组合,

  有效实现省时免费

  据了解,温州市银行业协会作为专门的行业组织,具有专业人才支持的优势,能就银行业矛盾纠纷的调解为当事人提供实质性、专业性意见;法院相关业务庭法官参与案件调解,可以从法律法规角度给予当事双方更为权威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一方面可消除当事企业或个人自认为处于纠纷弱势方的心理误区,另一方面也可消除到法院“打官司”给当事人带来的沉重心理,客观上更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

  更为重要的是,这支温州银行业“消防队”通过“诉”与“调”的工作,能够有效实现省时免费。由于法院受理案件繁多,往往一个案件从上诉到结案流程繁冗。通过诉调对接,温州市银行业协会在收到委托调解材料当天即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即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在1日至2日内就可拿到司法裁定书,极大地提高了纠纷处置质效。对通过诉调对接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还减免了诉讼受理费用。

  温州市银行业协会负责人还表示,此举有益于改善银企关系。诉调对接工作是践行“第三方调解”的一项创新性举措,通过“诉”与“调”的组合,把法院、银监等部门的调解职能延伸至银行业协会,不仅提高了银行业服务纠纷化解的公信力,也使原本处于“敌对”状态的银企关系得以和解。从实践情况看,也是有效实现困难帮扶和不良贷款处置的“一剂良药”。

责任编辑: 王艺

标签: 调解;温州市;纠纷;银行业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W02016123030113846646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