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解读
刚刚结束的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全会指出,制定实施“十一五”规划,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坚持依法治省,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和统筹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十一五”时期,要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坚持以人为本。
为了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领会贯彻全会精神,我们邀请了参与《建议》起草工作的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建议》进行了解读。解读分别于今、明两日刊出,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解读一 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沈建明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的主线。那么,浙江又该如何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记者为此采访了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沈建明。
沈建明认为,“十一五”时期,浙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继续坚持把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一是必须全面把握“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
立足科学发展,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以“平安浙江”为载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小康,就是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得更快一些”的要求,力争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继续走在前列,就是要紧紧抓住并充分运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良好发展条件,加快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步伐。可以说,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体现的是中央的普遍要求;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体现的是浙江的奋斗目标和中央的殷切希望。
二是必须全面把握“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建议明确提出,力争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为提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这是省委在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研究和反复论证确定的,反映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省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6个方面的主要目标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要求也比较高。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十一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这既是积极稳妥并留有余地的,又是高标准的,要求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在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要素配置市场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任务非常重。人民生活方面的目标包括了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等各个层面,体现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目标主要是强调节约利用资源和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并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实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文化建设的目标包含了思想道德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以及科技、教育、人才、卫生、体育等各个方面,突出强调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主要目标是以“法制浙江”建设为载体,建设民主健全、法治完备、公共权利运行规范、公民权利切实保障的法治社会。总的看,这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体现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六个更加”的要求。
三是必须把“八八战略”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我们必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和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必须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破解资源环境的制约;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浙江新一轮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为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精神动力;必须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解读之二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访省农办副主任顾益康
记者:中央和省委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都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战略意义何在?
顾益康:省委《建议》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并强调要在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中央决策的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意义十分深远。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也是“十一五”时期我省“三农”工作的总任务和总抓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任务的提出,有利于营造统筹城乡发展的更好氛围,有利于我省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谋“三农”的指导思想,引导各级党委政府把“三农”工作的重心放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上来。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活力。
记者:如何全面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内涵和目标任务?
顾益康:这次《建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至少有三方面的新内涵:
首先是时代背景新。《建议》是在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向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和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提出来的新课题,其目的是要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尽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状况。其次是目标要求新。贯彻了中央《建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其内涵非常丰富,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四大建设。第三是建设思路新。就是跳出了以往就农村建设抓农村建设的思路,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依靠各方面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内涵丰富、领域广阔、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省委《建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设任务: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农村新社区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民素质建设和城乡配套的制度建设。推进这五个方面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三农”发展水平,使浙江农业竞争力全面增强,农村面貌全面改善,农民素质全面提高,从而形成城乡互促、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