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女友作"饵"拍性爱录像 一经理"出血"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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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24日 09:05:4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竟然有人主动让自己的女朋友去和别人发生性关系!他为了什么?敲诈!以偷拍下来的录像为交换,要自己在QQ上钓得的“大鱼”———温州某公司经理“出血”5万元。日前,该男子和其女友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鹿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37岁的杨某是甘肃人。去年11月左右,他以女性身份在QQ上认识了温州某公司经理。在QQ上聊了一个月左右,杨某觉得对方有“油水”,便约其见面。此时,杨某心里已有了自己的“算盘”,而对方也上了“钩”,同意见面。
之后,杨某对女友邵某一番花言巧语,让她冒充自己和“经理”见面并发生性关系,而更关键的是,要邵某用摄像机将她和“经理”做爱的过程偷拍下来。25岁的邵某在杨某的再三要求下,答应去实施他的计划。
去年12月底的一天,杨某与“经理”约定见面的时间、地点。当晚10时许,邵某带着摄像机赴约,并与“经理”发生了性关系。但是,事情并没有杨某料想的那样顺利,因为邵某不会操作摄像机,录像没有拍成。
杨某仍不死心。今年1月份,他又故伎重施,让邵某再约那经理出来发生关系。这一回,邵某早已把摄像机的操作方法烂熟于心。
果然,这次顺利得手。今年3月初,杨某将邵某偷拍的录像刻录成光盘。随后,他将光盘送给那个经理,并向其手机发短信———只要肯出5万元,就不会有别人看到这光盘。经过讨价还价,双方最终商定为2.8万元。
不过,“经理”提出要当面交易。双方约好在市区一茶舍见面。见面后不久,杨某在拿钱时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几天之后,其女友邵某也落网。
来源:
温州网-温州商报
作者:
郑光雨 林群力 黄向红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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