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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将消防隐患整治纳入市委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部署
2016年03月22日 17:59:48 来源: 浙江新闻网 绍兴支队防火处宣传科 章鑫

  今年初,绍兴市委、市政府全面部署开展以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安全隐患、经济秩序、社会治安、法治环境、基层治理、城乡面貌等为重点的优化环境"八大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绍兴市消防支队抓住机遇,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将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居住出租房管理、重大火灾隐患等三大消防隐患整治内容全面纳入市委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一、纳入总体行动重点内容。优化环境"八大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分动员排查、集中攻坚、巩固深化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贯穿全年,每一项行动均由市领导牵头负责。根据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市消防支队专门制定了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居住出租房管理、重大火灾隐患等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方案及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全部方案均由市行动办下发各地政府、各相关部门执行。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形成整治责任清单。支队定期下发任务清单,由市行动办不定期督导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消防部门排查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面积60万余平方米,目前已拆除24万余平方米;排查居住出租房13.8万余家、易燃易爆企业421家、养老服务机构200家、文物古建筑395处、中小学校405家、医院69家;排查重点地区单位2035家,督改隐患203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54份,下发处罚决定书53份,临时查封15处,责令三停15家,罚款46.4万余元。

  二、纳入总体考核评价体系。为确保优化环境"八大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每一项行动均制定了考核办法,坚持每月督检查一次、每季度考核通报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分值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支队根据消防隐患三大整治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全面纳入目常考核、督查内容,加强检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针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整治,做到定点、定位、定坐标,整改前后有照片,整改结束有检查、有评估;针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做到定期公布隐患单位名称、明确责任主体,定期督导整改情况,跟踪整治效果;对于出租房整治,全面纳入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实施数据常采常新,工作进展情况实时通报,工作成效实时评估。自部署优化环境"八大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支队每月派出人员参加行动督导检查,参加工作成效研判,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三、纳入实体化运作。优化环境"八大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由绍兴市委书记负总责,市委副书记、市长具体负责,市委专职副书记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具体牵头协调,并在市委政法委专门设立行动办,统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每一项行动专门成立了实体化运作的整治工作办公室,支队、大队专门抽调相关人员参加实体化办公,定期与行动办协商研究,明确整治重点、标准、要求和时限,列出问题清单。按照"每周有进展、每月有突破”的要求,加强跟踪管理,每月组织一次"回头看”行动,严格源头管控,严防消防隐患问题反弹。同时,坚持边整治、边检查、边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对策措施,总结固化常态化整治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

标签: 环境;消防;隐患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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