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车翻了司机假扮路人 可惜早被人拍照发了朋友圈
2016年05月24日 08:29:00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浙江在线5月24日讯(通讯员 吕晓 见习记者 沈超)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他企图假装围观的路人逃避责任,却想不到,发生事故后被围观群众拍下照片,并发到了朋友圈。
昨天凌晨1时许,永康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指令,在金城路五金城路段,有一辆轿车发生侧翻。交警到达现场时,只看见一辆翻车的轿车,并没有发现驾驶员。
交警在勘察现场的同时,向旁边的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在热心群众指认下,交警找到了混在人群里的驾驶员常某,他身上有浓浓的酒味。后经呼气酒精检测与血液检验,发现其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5月22日晚8时30分许,常某与3位客户一起去某歌厅唱歌、喝酒,直到子夜时分才结束。之后,3位客户在附近开了房间休息,其间已喝六七瓶啤酒的常某,则自行驾车离开。
凌晨1时许,常某驾车由金城路开往花川方向,经过金城路五金城路段时,不知什么原因翻车了。路过的一个驾驶员看到后,立即停车上前救人,却拖不动在车内的常某,随后驾驶员拨打了110报警。
此时,酒醒来的常某爬出轿车,知道这下犯事了,企图假装路过群众,逃避责任。不过,交警在报警人和围观群众的帮助下,找到了躲在人堆里的常某。
这时,常某还心存侥幸:“车不是我开的,我是从东站走过来路过,准备回去睡觉的。”
然而,在路人的照片面前,常某难以蒙混过关,老实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经血液检测,常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标签:
金城;驾驶员;交警;酒后驾车
责任编辑:
程永高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