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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布今年小学初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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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08:55:05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 曾云毕

  5月7日,温州市教育局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小学、初中招生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5日-7日,6月2日-4日。今年,全市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不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要达86%以上。

  《通知》要求各地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学(片)区范围,并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的“入学掌上通”应用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办学校可实行单校划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公办学校户籍生学位供给紧张的,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入学预警信息,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安排,平稳有序实施施教区学生入学的分流调剂。民办学校继续严格实施“公民同招”政策,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市局批设的民办学校与2022年实施的招生范围保持一致。由“公参民”学校转制的公办学校(简称“转公学校”),过渡期内的具体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

  公办、民办学校报名在统一时间、统一平台进行。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孩童,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事项或“入学掌上通”应用进行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可兼报,仍实施电脑派位录取的转公学校限报1所;选报民办学校,县域范围内民办学校填报数量及录取细则由各地自行确定,全市范围内最多填报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市区视为同一招生区域)。

  根据办学类型和学生意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分阶段、分批次录取。公办学校按照“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的原则,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核、分类排序,有序安排入学。民办学校录取步骤和规则严格执行2020年“公民同招”政策实施以来的制度设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今年,温州市还将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在随迁子女群体中,对父母(或监护人)和本人均持有居住证的对象,可优先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公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市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不含政府购买学位)达86%以上。

  《通知》着重强调招生工作纪律,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通过信息登记、摸底选拔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考试成绩、竞赛证书、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提前圈定学生,严禁通过“竞赛班”“重点班”等诱导报名意向;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借读行为,落实“人籍一致”要求,不得以“五四制”等名义接收非本校学生、非本年级段学生就读,各地各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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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哪里报名?

  答:2023年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事项或“入学掌上通”应用,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问:公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公办学校在招生学(片)区范围内,按照各地制订的录取办法,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核、分类排序,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录取。公办学校户籍生学位供给紧张的,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入学预警信息,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安排,平稳有序实施施教区学生入学的分流调剂。

  问: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民办学校录取方式和去年一样,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预录取的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录取,逾期未缴费确认视为放弃,因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空出的学位,按派位顺序号从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对象中递补。

  问:对于“多孩家庭”有什么入学优待政策?

  答:今年,温州市将继续实施“长幼随学”政策,允许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或转公学校电脑摇号录取时,若其中一位被录取,可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并相应追加计划录取。同时各地将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因地制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更好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并实施。

  问:随迁子女入学有些什么政策?

  答:今年,温州市将进一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公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地将根据《温州市深入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温州市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保障措施25条》《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在校关爱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放宽入学条件,为企业外来用工在子女入学条件、优待认定、报名登记和政策知晓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确保应入尽入。同时继续优化积分量化入学办法,积极有序推行“居住证+积分”梯度入学服务举措。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的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为随迁子女在温州市就读提供更多便利和关爱。近期,温州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将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的“入学掌上通”应用,全面开展随迁子女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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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学;招生责任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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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温州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将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的“入学掌上通”应用,全面开展随迁子女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