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1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本次调整惠及全市27.26万人,从今年1月起补发,人社部门会在本月底前,将所有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据了解,舟山市于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按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30元的定额调整金额。
挂钩调整。包括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两部分。退休人员之间因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同,挂钩调整部分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从具体标准看,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金额按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5%计算。
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即202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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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养老金;调整责任编辑:江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