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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营改增”之名涨价 有大酒店客房加收6%增值税
2016年05月07日 12:42:22 来源: 嘉兴在线—南湖晚报

  五一前夕,上海、杭州等地有部分酒店以“营改增”为借口提高价格,额外加收6%增值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后被及时叫停。那么,嘉兴的酒店餐饮行业有无此类事件呢?记者昨天就此进行了探访。

  希尔顿酒店

  房间加收6%增值税

  昨天下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先后向嘉兴市4家星级酒店询问当天入住酒店客房的价格。

  嘉兴市富悦大酒店的接线员称:“行政大床房价格488元/晚,房费较五一前有所下降。”记者询问,488元/晚的价格当中是否包含服务费和增值税费,该接线员表示,给出的房费就是入住时所需支付的价格,如果没有使用房间内的消费品,就不用额外支付费用。

  随后,记者致电豪仕登大酒店和新洲国际大酒店,对方给出的答复与富悦大酒店基本相同,即房费较之前没有上涨,不额外加收6%增值税。

  不过,在记者致电嘉兴永欣希尔顿逸林酒店时,接线员称标准双床房价格500元/晚,并主动告知此外还需加收10%的服务费和6%的增值税,全部相加后的实际价格是583元/晚。

  记者进一步询问,价格与“营改增”之前相比有何变化?该接线员解释道,“营改增”之前,酒店客房加收15%的服务费,五一之后,服务费的价格降到了10%,但新增加了6%的增值税。以标准双床房500元/晚的价格计算,“营改增”之后,房间价格增加了8元钱。

  “营改增”

  倒逼行业修炼内功

  据了解,自5月1日零点起,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的8.84万户纳税人,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针对有地区部分外资酒店欲在五一前借“营改增”涨价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25日表示,“营改增”后,酒店企业税负水平将会不同程度下降,以“营改增”为名涨价没有道理。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餐饮、酒店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营改增”税制政策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嘉兴市餐饮行业协会、嘉兴市饭店业协会、南湖区餐饮行业协会、秀洲区餐饮行业协会日前联合发布了《致全市餐饮住宿企业的倡议书》。

  该《倡议书》倡议,正确理解和把握“营改增”改革措施,绝不曲解政策的作用和效果。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实施价格欺诈。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者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主动调整营销思路,切实改进和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高餐企的经营管理水平。

  市餐饮协会秘书长杨平杰对记者表示,事实上,“营改增”后,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饭店,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减税幅度达到40%。

  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饭店,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尽管税率直观上提高了1%,但餐饮业采购原材料、设备、服务、消耗性日用品等可按规定抵扣所含的增值税。

  “在纳税过程中合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之后,饭店的税收负担不应该上升。所以我们倡议有关企业正确理解‘营改增’改革措施,做出合理应对。”杨平杰说。

  阳光大酒店销售部经理唐燕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阳光大酒店积极响应《致全市餐饮住宿企业的倡议书》,在“营改增”之后,从进货渠道、成本控制等方面调整营销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自身经营水平。

标签: 涨价|大酒店|酒店客房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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