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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吃上定心丸 《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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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16:42:34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翁宇君

  浙江在线1月31日讯(记者 翁宇君)1月31日,《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此前,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继制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法规之后,浙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又出台一部重要法规。

  发布会现场 浙江在线记者 翁宇君 摄

  条例共十章,六十五条。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尹林介绍,条例在健全创业扶持体系、强化创新驱动、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合作、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支持市场开拓、强化服务保障和权益维护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条例的制定和落实,是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举措,为推动中小微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尹林表示,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有必要全面梳理,将其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上升为法规制度,从法规立法层面给企业送上雪中炭、吃上定心丸,提振市场信心、企业信心。”

  多年来,浙江竭力为中小企业创造适宜的发展环境。早在2006年,浙江就制定实施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而此次条例修订时名称中增加了“微”字,据有关部门统计,浙江省的企业中微型企业占比近85%,尹林表示,这很好体现了条例助小扶微的精神,更好彰显了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

  条例施行在即,如何确保其从纸面落到实际?发布会上,省经信厅副厅长岳阳回应表示,将充分发挥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协调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将专门编写条例解读文本,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办法,深入中小微企业宣传解读;针对重点条款,将分工分解到省级相关部门,列出贯彻实施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并明确时间节点;将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今年重点考虑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服务券使用管理等相关条款方面进行突破;此外将协调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推动各地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列入今年的监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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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小微;企业责任编辑:徐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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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于1月1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