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19日讯(记者 李心怡)6月19日,浙江召开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实务公示会,通报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最新进展。会上,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纸质证书发证。
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实务公示会现场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法院、省检察院、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成为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领域规范性文件。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发证仪式现场 浙江在线记者 李心怡 摄
全国首个多跨贯通的“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自今年4月上线以来,已实现与6家存证平台、3家公证机构、4家交易平台打通。目前,登记平台共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26件、公示12件、登记3件。同时,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地方实践也初见成效。杭州、舟山、台州等地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有14家数据企业通过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实现融资9700万元;宁波、嘉兴、舟山等地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风险分担机制,落地全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衢州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
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浙江是国务院授权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的唯一省份,也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率先授权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区。目前,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行动方案和浙江省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重要内容,列入2023年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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