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见习记者 祝依凡 记者 翁宇君)近日,抖音上一则“西湖吴山独栋别墅仅需158万”的短视频吸引了大家的注意,中介声称“房子拥有永久产权,自带15-20平方的庭院,价格你找不到第二套”。真有这么好的事吗?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家住这一“别墅”附近的黄阿姨看到这则视频后,向浙江在线“线爆”栏目反映:这是违章建筑!
卖房短视频截图
20平米的房子秒变“独栋别墅”?
黄阿姨家住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元宝心小区,房子靠近吴山,周围风景很好。可近一年,黄阿姨和邻居们却因为小区的一幢房子犯了愁:“户主私自违建又群租给了3户人家,附近垃圾堆积如山,平时虫子多的不得了,周围环境只能说是脏乱差。”
房子紧邻杭州名胜——吴山,怎么会环境差呢?黄阿姨带记者来到了山脚下的一幢房屋,门牌号写着元宝心33-15。绕到房屋后门,记者看到一条长约10米的土坡上堆满了垃圾:快递盒、塑料瓶、吃剩的打包盒被随意丢弃,有一些甚至已经腐烂。
元宝心33-15后门处 见习记者 祝依凡摄
“原来这个山脚是个斜坡,因为这户人家想把房子扩大招租,就把土坡填平做成了后院。”黄阿姨指着围墙告诉记者,一旁的围墙原本设计时不是承重墙,万一被压塌后果不堪设想。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邻居也指出这户人家的违建“明目张胆”:“原本这个房子产权只有20多平米,现在被他造的40平都有了。”这位邻居带着记者在房屋周围走了一圈,指出房屋前的院子是房主自行建造,围墙和房屋主体都私自加高,内部房屋也擅自扩建,甚至侵占了原本属于邻居的围墙。
元宝心33-15房屋外观视频 见习记者 祝依凡 摄
违章建筑“合法”了?
目前,该房已在某中介平台售卖,标价为158万元,面积26.74平米,中介称房子目前租给了三户人家。记者两次来到元宝心33-15,均未找到租户和房东。黄阿姨告诉记者,这栋房子私搭乱建和垃圾乱扔的情况从去年7月就开始了:“去年,原房东把房子卖了,新房东就开始装修了。”
在售信息 截图
当时,大家都反对这户人家的做法,向房东提出停止装修:“他不听,还是要把房子搭出来。”
和房东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去年7月29日,几位邻居将情况反映给了上城区综合执法局紫阳执法中队。一位邻居给记者看了城管部门2022年8月3日的答复,文内显示确认有围墙加高的情况,但后山建筑垃圾为临时堆放,已告知户主及时清理。对于建筑违章部分,城管部门2022年8月11日的答复意见中明确指出,确实有产权外10平米左右的简易棚,但非现有产权人搭建,正在装修,中队队员已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
上城区紫阳街道答复意见 受访人提供
既然去年8月就要求其停止施工,且称后山的垃圾为“临时堆放”,为何到了今年这户人家不仅垃圾没有清理,违章的部分还建造起来了呢?
“当时执法人员说,这户人家加上违建的面积没有超过四十多平米,可以不拆除。”一位邻居对这个答复很疑惑,为什么这一私自搭建的建筑“合法”呢?
举报后为何不拆除?
为此,记者在11月17日下午来到上城区综合执法局紫阳执法中队,副中队长黄海华告诉浙江在线记者,去年7月,该建筑已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至于后续拆除工作,他表示:“我们只负责违章建筑认定,后续的事宜会移交给街道拆违办。”此前的案件报告书也的确显示,2022年8月19日已将案件移交给街道拆违办。
记者找到了紫阳街道公共管理办,工作人员蔡燮明带记者查阅了案件卷宗,2022年8月19日,紫阳中队相关执法人员上门测量后发现,违法面积为14.34平方米。户主产权证上的土地面积是26.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26.74平方米。而当时对这一建筑的处理方式是:暂时保留。
蔡燮明告诉记者,做出这一决定的依据是2014年颁布的《杭州市市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的通知》,其中第十一条第一点规定了一种暂缓拆除的情形,即“具有城镇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的违法建筑当事人,违法建筑拆除后无房居住,或者现有住房面积(含违法建筑部分)低于本地住房困难标准,在未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核准或者未落实住房过渡措施前”。
《杭州市市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的通知》
而本地住房困难标准,根据2023年杭州市发布的《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最低住房保障标准,为建筑面积48平方米。
《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当时执法人员在实地测量后发现,算上违章面积,总房屋面积小于48平米,查看户主信息后发现其名下无其他房产,且社区反馈户主一家四口全部居住此地,住房非常困难,所以才做出“暂时保留”房屋的决定。
对于中介与邻居提及的房屋装修和出租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没有收到新的投诉意见。“如果现在有新的情况,居民可以先将情况反映至街道和执法中队,相关部门认定是违章建筑,我们会上门重新测量,进行查处。”
那么,如今该房是否还满足“暂时保留”的条件呢?“独栋别墅”旧疾未除又入市销售会否滋生新问题么?浙江在线记者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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