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日讯(记者 李心怡)今天起,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也就是说,市面上的违规生鲜灯全面禁止使用。
半个月前,浙江在线记者走访杭州各大农贸市场,观察到有部分商家仍在使用违规生鲜灯。(此前报道:六成以上已更换 记者探访杭州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统计的数据,截至11月30日,全省所有1852家农贸市场生鲜美颜灯已基本完成整改。今天,记者走访杭州多家市场,发现违规生鲜灯均已被换下。
在杭州凤起路农贸市场内,不论是卤味摊还是鲜肉铺,已看不到几日前红灯映照的状态,取而代之的是接近自然光的黄白色灯具。“目前市场内卤味、肉类、水产、水果等26家生鲜店已将美颜生鲜灯全部换下。”凤起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表示,“我们给摊位老板宣传了新规,他们也都表示理解。”
凤起农贸市场 浙江在线记者 李心怡 摄
一位每天来这里买菜的阿姨余丽儿说:“一个礼拜前发现菜场的生鲜灯陆陆续续开始变化,换了灯以后,肉类、鱼类的颜色更加真实,心里也更踏实了。”
随后,记者来到长庆街,看到沿街的肉铺也在几天内把红色生鲜灯换成了普通照明灯,食物的颜色变得更加真实,“大家都换了,我们肯定也要换。只要自家土猪肉有质量保证,无论用什么灯都没有关系。”青蓝小学对面一家黑毛土猪肉店的老板表示。
黑毛土猪肉店 浙江在线记者 李心怡 摄
正在隔壁乡距生鲜店埋头挑选五花肉的顾客戚巨松告诉记者,“以前吃过‘生鲜灯’的苦头,看起来新鲜的肉,买到家才发现不对劲儿。”现在换了灯之后放心多了,“挑肉的时候颜色、新鲜度都看得很清楚。”
乡距生鲜店 浙江在线记者 李心怡 摄
此外,记者走访西湖区北山松木场农贸市场,拱墅区朝晖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叶青兜农贸市场、三塘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和睦农贸市场、小河农贸市场等地,观察到违规生鲜灯均已被换下。
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在全国率先开展农贸市场生鲜美颜灯整治工作,率先将“肉类交易区灯光照明采用合理技术值”的要求纳入《2023年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认定标准》,并在全省放心农贸市场中先行推进照明设施规范举措。目前,全省农贸市场已累计更换生鲜美颜灯75566盏。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存在换回违规‘生鲜灯’,在自然光灯外加套红色塑料袋等行为。特别提醒广大生鲜销售者,切莫存在侥幸心理。”《办法》执行后,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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