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记者 祝依凡 通讯员 徐丽婷)“当年水上运输行情好,水泥熟料运输量大,随之而来的却是层出不穷的非法码头装卸问题。”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党总支书记、队长沈建华表示说,“队员们只能运用执法艇进行执法,出动一艘艇目标大、速度慢不说,还容易被拦截追堵,难以打击非法问题。”
伴随着内河水运持续发展,内河航道的吞吐持续增长,船舶与航道资源的矛盾更为突出,增强水上航运管理能力、提高水上通勤作业效率的要求愈发迫切。《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2024年工作要点》更是明确提出,要“深化内河航运法治建设”。
2021年,湖州长兴开始了系统性探索无人机在港航执法方面的应用。彼时,执法队将目光放到了彼时正逐渐走入大众视野的无人机身上。“无人机不仅具有夜视、不光、隐蔽性好等特性,还能现场喊话,而且当时已经在农业领域成熟运用,就下定决心要买一架试试看。”有了无人机这个“王牌飞行员”的助力,当年队员们的执法效率得到了提升。
2022年起,长兴开始将无人机的触角从“执法一件事”向“一类事”延伸,在当地小浦、吕山两个港航中队开展无人机日常航道自动巡查、预警喊话等应用,并培养了首批无人机操作员;2023年,完成城区站、洪桥站智能机库建设并投入运维,进一步推动执法覆盖面,2023年底无人机巡航时长达300余小时,巡航里程超4000公里,查处相关案件23起,同比增长91.7%;到2024年,已经完成县域内5个港航执法队智能机库、数字执法室全覆盖.
长兴对于无人机水上非现场执法的野心,并不仅仅局限于基础的无人机巡航。
沈建华表示,经过初步梳理执法艇日常执法的40多项工作,他们发现,无人机自主研判或能覆盖其中20多项,几乎覆盖了全部高频事项。他们想把这些应用场景统合到一个系统里,真正实现水上无人化执法,做到“无人机飞一次解决N个问题”。
图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依托良好的无人机基础设施建设与试飞阶段积累的大量飞行数据,今年起,长兴与2家企业分别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发监管事项自动预警应用场景。“目前,已开发场景的研判正确率能够达到80%,未来,随着样本容量越来越大,研判正确性将进一步提升。”合作企业负责人表示,预计8月底还将完成岸线上是否有施工行为、航标设置后的完好性等一批场景的开发。
当前,除了执法应用场景的持续开发,长兴还在加快无人机执法地方标准建设的脚步。
记者了解到,由当地编写的《无人机辅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内河)技术应用标准》已经通过初期评审,目前正在积极申报立项,力争年内完成市级地方标准验收。
“目前,我们正在对境内京杭运河、长湖申线、湖嘉申线等三条主干航道进行无人机站点沿线部署。”工作人员补充道,“这三条主干航道基本上覆盖了整个湖州市港航水运,未来两年内,我们将在三条航道沿线上,布置17个无人机站点,弥补动态采集数据不足,实现湖州市水上管理和服务无人机动态巡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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