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浙江高院供图
浙江在线12月24日讯(记者 孙婧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确定孩子由母亲负责抚养教育后,父亲却带着孩子“失踪”长达7个半月。司法实践中,涉及对子女抚养、探望等人身关系事项的执行,因关涉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往往难以采取强制措施,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怎么办?
12月24日下午,浙江高院2024年度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发布会举行,在会上发布的10个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中,一个因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导致判刑的案例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2022年5月16日,周某与陈某宵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女儿由母亲陈某宵负责抚养教育。没想到不久后,父亲周某私自带走女儿,时间长达7个半月。
为了维护母亲的抚养权,同年7月11日,法院依法向周某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责令周某在收到执行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女儿交还申请人陈某宵抚养。7月18日,法院对周某拒不执行的行为予以罚款,但被执行人周某隐匿行踪,致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程序无法实现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
2023年1月,周某被抓获,女儿被交还陈某宵抚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周某系累犯,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如何让司法有效介入家事纠纷,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实现,案例明确了人身性质执行标的也可以成为拒执罪的对象,通过循序渐进的强制措施,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邱传忠说。
除了上述案例外,本次公布的案例还有拒不执行刑事判决确定的退赔义务,拒不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判决,虚假和解骗取法院解封后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利用实控公司隐瞒大额收入并进行高额消费,转移、隐匿股权、资金逃避执行,拒绝报告财产情况被拘留后仍拒不执行等诸多类型。
邱传忠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被执行人抗拒、逃避执行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和隐蔽化。比如,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以虚假转让的方式隐匿、转移资产,行为持续到立案执行之后;或是通过假离婚、假析产等方式直接转移财产;又或是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债务、资金空转等方式,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还有使用他人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他人账户逃避执行。
对此,全省法院持续深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坚持打击与激励并重、公诉与自诉并举、惩治与防范并行,持续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薛海华介绍,今年1-11月,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拒执犯罪案件1445件。一审审结拒执犯罪案件1470件,判决罪犯1443人,在去年已同比增长59.8%的基础上又同比增长12.2%。
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还可以视情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比如,今年1-10月,全省各级法院就共对12222名被执行人实际采取拘留措施,并通过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拘调融合”机制,成功化解1260起社会矛盾,执行到位1.25亿元,取得良好效果。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