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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浙江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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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01
20:07:18
2025-04-01 20:07:18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孙婧宜

发布会现场 杨彧嘉 李特颖 摄

  浙江在线4月1日讯(记者 孙婧宜)行政执法工作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作为其中关键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质效直接关乎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今年2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浙江首次出台有关涉企行政执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月1日下午,浙江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实施意见》中的具体内容作了介绍。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综合执法办主任戴纪表示,出台《实施意见》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

  《实施意见》从“清单查”“统筹查”“分类查”“综合查”“亮码查”五方面出发,逐项明确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最大程度整合归并内部不同科室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检查计划,让企业不再经历“今天你来查、明天他来查”的烦恼;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综合风险程度、信用评价等情况实施差异化检查的同时,推广远程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进一步发挥浙江首创的“综合查一次”作用,严控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把“亮证执法、亮码检查,无码不查、无码无效”作为执法人员入企检查的标准程序和规范要求,执法全程上线、全面留痕。

  “以前企业经常会遇到不同警种上门检查甚至出现‘撞车’的情况,去年5月,省公安厅对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进行科学归并,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从535项归并为144项,改革推行以来,公安涉企上门检查次数同比减少三成。”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专职副书记、一级警务专员王建透露。

  有人担心,“无事不扰”“监管无感”是不是代表放松了对企业的监管?其实不然。以公安机关监管的“枪、爆、毒、网”等重点领域企业为例,浙江通过大数据比对、AI自动识别、远程视频和企业自查等方式替代民警现场检查,实现风险预警和精准监管,更好守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除了“无事不扰”,“有呼必应”也是《实施意见》的重要理念。为了更好发挥执法功能,浙江执法机关、执法人员通过主动指导、教育、引导,帮助企业防风险、减负担、添活力。2024年以来,浙江强化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执法部门和企业协商共治,前移执法工作重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把违法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实现“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具体而言,对初创型企业,执法部门引导企业建立内部治理体系,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指导;对成长型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推行跨部门联合帮扶整改,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对成熟型企业,将检查频次与企业内部治理体系运行情况挂钩,推行少检或不检;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包容监管方式,既留足创新发展空间,又防止失管、漏管。

  2024年7月,浙江全面推行“预约式”指导服务,企业通过“浙里办”、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服务专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等渠道提出预约申请,部门组团上门,为企业提供联合指导。2024年,各地累计收到企业预约申请10267件次,指导帮助整改风险隐患7794个。聚焦企业反映一罚了之、天价整改等问题,浙江推行信用修复告知书、整改建议书和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信用联动修复等举措。目前相关地区已开展多部门联合帮扶整改2.2万次,指导整改问题1.2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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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行政执法责任编辑: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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