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7日讯(记者 祝依凡)日前,浙江自贸试验区首艘“浙江宁波舟山港”籍国际船舶“新明州18”在浙江海事局正式登记,标志国际船舶登记政策顺利落地实施,为浙江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注入新动能。
此次落地的“浙江宁波舟山港”国际船舶登记政策,是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中国际航运服务体系的关键一环。相较以往,政策在外资股比限制、船舶检验制度等方面更加开放,登记流程也得到全面优化。
这一系列创新举措,将吸引众多船舶运营主体选择在浙江自贸试验区注册落户,带动投资、贸易等领域经济增长,推动船舶交易、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等航运服务业快速发展。
图源:浙江海事局
根据浙江海事局关于实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的通告,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进行国际登记的船舶,其船籍港统一为“浙江宁波舟山港”,宁波海事局是浙江自贸试验区内唯一的国际船舶登记实施机关。
为高质量承接好该项政策,浙江海事局对拟入籍“浙江宁波舟山港”船舶推出“全区一港、一体通办”服务。下一步,浙江海事局将根据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动态优化业务流程,优先适用政务服务创新举措,最大限度提高海事服务效能,积极助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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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舟山港责任编辑:蒋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