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捡到手机拒不归还,还振振有词说“又不是我偷的”!你说离不离谱?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11月11日,广州一位市民发现自己的手机丢失后,第一时间拨通了自己的手机号。没想到电话是接通了,可捡到手机的女子没说两句就挂了,之后干脆不接了。失主无奈之下只好报警,结果民警在一家网吧找到了这名女子,她的电脑正连着这部手机,在进行刷机操作。
面对民警,女子不仅不心虚,反而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捡的,不是偷的,我有权不还!”甚至还一把从民警手里夺回手机。
人家丢了手机多着急啊,里头装着许多重要资料、珍贵照片,可你倒好,把人手机里的数据一清,占为己有。这捡来的东西,真能“占为己有”吗?答案是:当然不能!
我国《民法典》早就规定,拾得遗失物必须返还权利人,要么及时通知失主来领,要么交给公安等部门。若是非法占有他人遗失物拒不交出,不仅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是物品价值较高,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捡到东西,你可以选择做个善良的人,物归原主,也许还能收获一句感谢;也可以选择做个“装睡的人”,但代价可能是法律的追责、道德的谴责。
一句话:不是你的,别硬拿;拿了不还,迟早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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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新说责任编辑:蒋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