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通讯员 邹霏霏 记者 戴凯霖)12月15日下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法治公安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近五年来全省法治公安建设的进展与成效。

法治公安建设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戴凯霖摄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魏明表示,五年来,浙江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提升执法质效与公信力。
在制度建设方面,浙江积极推动地方立法进程,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浙江省禁毒条例》等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修订或制定20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探索建立“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机制,梳理形成多项执法事项清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年来,浙江执法监督管理持续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105个功能集成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全覆盖,居全国首位。依托中心运行,刑事办案平均用时缩短5.5天,办案效率显著提升。此外,浙江全面推行接报案与立案首接责任制,累计建设改造接报案中心110余个、派出所接报案大厅1130余个,切实保障群众报案权益。全省还建成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70个,构建起规范化、社会化、数字化的管理处置新机制,涉案财物平均处置周期由原来的150天压缩至28天,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浙江牢牢把握数字化改革主线,以法治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支撑,打造全省统一的执法办案系统,办案源头数字化率达73.3%。高质量完成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任务,深化“阳光警务”建设,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创新研发“浙警办案宝”等智能辅助应用,推动数智赋能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浙江通过系统培训、资格考试、实战练兵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目前,全省已有万余名民辅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取得高级执法资格,专业化人才库建设成效显著。过去五年,全省共有15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充分彰显了浙江法治公安建设的整体水平。
“法治公安建设永远在路上。”魏明强调,下一步,浙江公安将持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执法方式方法,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奋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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