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9日讯(记者 陈雷)《浙江省开发区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浙江省开发区条例》专场宣贯活动在杭州临平举行。这是《条例》正式印发后首场全省性专题宣贯活动,标志着浙江开发区法治化建设进入全面宣贯落实新阶段。

专题宣贯活动现场 省商务厅供图
本次宣贯活动通过系统解读《浙江省开发区条例》,传递立法精神、梳理《条例》亮点、明确实施路径,推动全省开发区迅速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为浙江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现场,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吴恩玉对《浙江省开发区条例》进行全面解读。《条例》共设六章36条,主要包括开发区的设立和调整、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服务保障等内容,依托浙江优势、结合浙江实际,总结提炼各地在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功能定位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是全省开发区发展的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下一步,全省开发区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扎实做好“优化、规范、功能、提升”四篇文章,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扩大开放,切实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创新浙江建设的引领区和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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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开发区责任编辑:江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