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十五五”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作为应对人口发展新形势的关键抓手,着力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人口高质量发展开辟新路径。
"十五五"时期,浙江人口发展步入"多期叠加"交汇期。一方面,全省人口总量增长趋势放缓,预计2030年达6820万人左右,2032年前后达峰,外部竞争压力加大、经济潜在增长空间收窄、民营经济发展面临难点等挑战并存;另一方面,城镇化率稳步提升,预计2030年达78%左右,人口加快向环杭州湾地区和重点中心城市集聚,既为驱动投资和消费内涵式升级、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带来机遇,也面临县域发展失衡、城市内涵式发展新动能不足、新市民融入城镇难等挑战。
在此背景下,规划以新型城镇化破题,推动人口与公共服务协调共进。
在空间格局上,浙江强化杭甬"双城"和"三圈一群"辐射带动力。规划提出,唱好杭甬"双城记",做强杭州创新策源和高端服务功能,深化宁波"港产城文"融合发展,创造高价值就业岗位;推动杭州、宁波都市圈公共服务同城化,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并轨、设施共建、资源共享,打造服务全省、辐射全域的公共服务品质功能区。做强温州"全省第三极"功能,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周边地区、中小城市及县域有序下沉与共享;依托金(义)衢丽城市群打造浙中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提升中心城区公共服务品质,带动周边县域均衡协调发展。强化中心城市统筹配置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跨城乡、跨县区一体统筹布局,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人口承载能力。
同时,浙江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域统筹,推动医疗、教育、养老等服务设施提质扩面、复合利用;引导人口持续减少的县城转型发展,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优化"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体系,建立县乡村设施资源一体配置、一体运营机制,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分类深化中心镇培育,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县域副中心,支持镇区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加快发展,深化赋予特大镇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
在城乡融合方面,浙江一体谋划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完善城镇优质公共资源辐射农村的制度性、系统性安排。规划要求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与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创业,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全链条服务。完善教育、医疗等领域“人地钱”挂钩机制。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积极参与城镇社区治理和公共事务。切实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深化青年入乡发展集成服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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