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干部下的标准、规范了干部下的形式、疏通了干部下的渠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制度机制,实现"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才能锻造一支有担当、有作为、有口碑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规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破"金饭碗”铁律,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为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把《规定》作为治理庸政、懒政、惰政的"利剑”,用好能上能下的"指挥棒”,真正把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用起来,形成"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乱干的受查处”的鲜明导向。
——要聚焦为官不正问题,以能上能下的刚性制度促使各级干部忠诚干事。
对党绝对忠诚,做到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始终如一,这是干部首要的政治本色和政治品质。但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做人不正派,特别是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软约束,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当战士当绅士。《规定》明确提出要及时调整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干部,这充分体现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各级党委要把锻造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干部工作的首要任务,把能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首要标准,对目无纪律和规矩的干部,即使能力再强、本事再大,也坚决不用,并且坚决调整处理,使各级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要聚焦为官不为问题,以能上能下的刚性制度促使各级干部担当干事。
"为官避事平生耻”。党的干部就要勤政用权、勤勉干事,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干部,决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干部。现在一些干部缺乏干事激情、担当精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占着"位子”不担责、戴着"帽子”不干事,甚至把反"四风”与干事业对立起来。《规定》明确把为官不为的干部列为调整对象,直戳那些"混事官”、"太平官”的痛处。我们要坚决执行《规定》,对为官不为的情形,包括对畏难怕事的情形、推诿扯皮的情形、敷衍塞责的情形、庸懒散拖的情形等进行细化分类。同时,要把敢担当、善担当、乐担当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创新常态化考核机制,全面了解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对工作不力、政绩不好、群众不认可、遇事不敢担当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促使每个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负其责。2013年以来,宁波市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制度,对解决为官不为问题起到了较好作用。
——要聚焦为官不廉问题,以能上能下的刚性制度促使各级干部干净干事。
当领导干部面临最多的考验,就是权与利、公与私的考验。经受不住这个考验,轻则断送前程,重则身陷囹圄。为官不廉,损害的是群众利益,破坏的是党的形象。《规定》明确了调整为官不廉、为官乱为干部的标准,给那些有权就任性的干部套上了"紧箍咒”。要把独断专行、营私舞弊、设租寻租、利益输送、与民争利等一切乱用权力的行为,列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适用情形,切实做到严字当头、管之必严。要注重抓小抓早抓苗头,对有问题苗头且经过提醒、函询和诫勉后没有改正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处理,决不能搞"鸡毛掸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各级党委"一把手”要严格履行管干部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坚决不当不敢得罪人的"老好人”,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为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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