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最高检在其官网全文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引起各界高度关注。《意见》全文5600字,分6个部分共18条,全方位阐述了检察机关将如何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有关非公经济的重要论述,在社会各界激起强烈反响,最高检从自身职能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具体指导性意见,从司法层面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可谓雷厉风行、与时俱进的务实行动。严格依法办案、优化司法服务,构建严明公正的法治环境,是对非公经济最给力的保障和支持。
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全面依法治国正在深入推进。对政府机关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而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依法经营受保障,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共识和共同追求。恪守司法公正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保障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是司法部门的应尽职责。
具体到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不但要依法打击涉企职务犯罪,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用法律规矩遏制权力寻租行为和失职渎职犯罪,而且要对企业涉嫌违法行为同样保持“零容忍”,不放任放纵、不迁就姑息,这既是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关键所在,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有助于维护合法、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检察机关保障非公经济权益、助力非公经济发展,说到底是厘清法规边界、严格依法办事,既要避免矫枉过正,给非公经济造成误伤,又要防止执法不公,给法律认知和企业行为带来误导,更要杜绝徇私枉法,损伤法律威信和法治土壤。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非公经济吃上“定心丸”,在敬畏法律、守法经营前提下一心一意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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