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浙江日报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江歆)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日前公布并施行,其中明确,将疫苗的采购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平台上集中采购。我省一类、二类疫苗怎么采购,保存和运输情况如何,偏远地区能否保证疫苗安全?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访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疫苗采购供应管理的有关要求,省疾控中心承担全省一、二类疫苗采购任务。从2012年起,全省二类疫苗就参照一类疫苗采购模式,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所有疫苗采购项目均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按照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管理要求,疫苗采购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采购评标专家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抽取,采购全程录音录像,公证人员全程参与,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采购结果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采购中心向中标企业发放中标通知书。
从疫苗生产、出厂到接种,要经过多次运输和储存环节,为保证疫苗质量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全程冷链格外重要。省疾控中心专家向记者还原了我省疫苗运输和储存全过程。
首先,疫苗由生产企业经过全程冷链运送至省疾控中心冷库。省疾控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各批次疫苗均索取批签发合格证、冷链运输记录、企业出库单等资料后办理入库。以2015年为例,省疾控中心共验收入库一、二类疫苗754批次、78000件,完成入库档案整理700多份。
入库后的疫苗,要接受24小时实时监控,为此省疾控中心疫苗冷库全部部署双探头冷链监控,全天候实时监控温度,并每15分钟记录一次。安排专人每天两次对8个冷库进行温度巡查,每日进行温度汇总分析。
根据各市上报的疫苗需求,省疾控中心使用专门的疫苗冷藏车,将疫苗全程冷链运输至各市疾控中心冷库。2015年,省疾控中心累计为各市疾控中心运输疫苗260次。运输途中冷链记录完善,全年市级疫苗安全送达率为100%。
目前,冷链设施设备覆盖我省100家疾控中心和1552个预防接种门诊,县以上疾控中心均装备疫苗冷链监控设备,部分市县监控设施已部署到乡级。
据悉,4月23日,我省启用25辆崭新的疫苗冷链运输车。目前,我省共有131辆疫苗冷链运输车,覆盖全省90个县(市、区),切实保障疫苗全程冷链储存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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