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博物馆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人文历史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始建于1929年,至今已有九十余年的历史。
为丰富展览内容、更好地呈现浙江大地璀璨的历史文化,也为散落海外的珍贵文物铺就归家之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浙江省博物馆特向海内外公开征集文物展品,祈望海内外收藏机构、个人予以慷慨支持!
征集范围
主要为与浙江地区历史沿革、社会生活相关的物证和书证等:
1、浙江一带出土,因历史原因散落民间的新石器时代文物及标本,如骨器、玉石器、陶器等。
2、具有一定历史、科学、文化价值,能够反映浙江地区历史文化面貌的历朝历代出土或传世可移动文物及标本,如青瓷、书画、漆木器、金银器、佛教造像、古代钱币等器物。
3、反映浙江地区特色民俗文化的文物、工艺品及文献资料等,如反映浙江地区民间衣、食、住、行、婚、丧等方面的特色民俗文化物证,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名人手稿及印章等其它相关物品。
4、反映近代以来,浙江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历程中重大历史人物和事件相关的文物、图像和文献资料。
征集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石器、玉器、陶瓷器、金银器、铜器、竹木漆器、骨器、钱币、书法绘画、织绣、古籍善本、碑帖拓片、书信手稿等。
征集方式
本次海内外征集以捐赠为主,辅以征购、暂存等方式:
1、捐赠:鼓励社会团体、机构、个人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对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品相基本完整的无偿捐赠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文物入藏标准的,进行入藏登记。
2、征购:私人和非管辖系统单位(文物商店、旧货市场等)出售的文物、文献等藏品,可按相关规范和程序购买。
3、暂存:所有者自愿将藏品借与博物馆展出或交由博物馆保存,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协议,设定保管期限,由博物馆进行展出和安全保管。
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捐赠荣誉
1、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浙江省博物馆将颁发捐赠证书、公开致谢;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则将举行捐赠仪式。
2、捐赠者个人信息、简介、捐赠事迹等将作为藏品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登记造册,由博物馆永久记录保存;捐赠藏品用于展陈时,将标明捐赠人姓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鲍老师 0086 571 88272913
应老师 0086 15002101668
苏老师 0086 13858052920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海内外各界人士慷慨捐献,并欢迎提供文物线索。有意提供者可通过电话与浙江省博物馆联系!
繁星四野,日月同辉。浙地遗珍,盼归故里。期待同每一位关心喜爱浙江的人们,携手打造具有跨越时空情谊的博物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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