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浙江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在后疫情时代全面复苏、稳步提升,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小微你好”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强调,要做好惠企减负、提质增效、助企暖企3大服务行动,一起了解↓↓
惠企减负服务行动
继续落实通行费优惠政策
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省属国资路段ETC货车八五折优惠等政策,全年完成减免通行费30亿元。
2023年2月3日至8月3日期间,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和控股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政策。
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
继续落实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宁波舟山港降低基准费率10%,全年完成减免相关费用5000万元。
引导集装箱海河联运发展
对通过嘉兴港从事浙北集装箱海河联运业务的内河港航企业,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引导集装箱海河联运发展。
支持海铁联运发展
鼓励宁波等省内已出台扶持政策的城市,加大专项资金补贴力度,并同步推动省内其他城市新出台持续稳定的海铁联运扶持政策。
加大力度推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
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商会、交通物流企业集聚的产业园区等开展多层次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将延续至2023年6月底的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在实处。
提升“司机之家”运营服务水平
安排“司机之家”运营专项资金,对3A、4A、5A“司机之家”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运营补贴,助力“司机之家”提升服务运营品质、增强持续运营能力。
继续落实扶持通用航空发展政策
继续落实省级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补助政策,对浙江通用机场建设、通用机场运营、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等给予专项资金补助,2023年预计落实补助2000万元,助力通用航空企业可持续发展。
提质增效服务行动
深化道路客运定制化
简化审批程序,扩大客运经营者车辆投放、停靠站点设置等经营自主权,适应定制客运灵活、快速、小批量、高频次运营需要。
强化通行保障,积极协调定制客运车辆22时至次日6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杭州城区限号出行等问题。
优化网约出租车就业环境
推动相关市地修订网约出租车相关管理规定,从放宽驾驶员从业资格准入条件、简化运输证办证手续、延长平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优化车辆标准、增加基础设施保障等方面进行调整,顺应市场需求、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提高网约车服务质量,补齐网约车设施短板,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
助力机动车维修企业
鼓励维修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加快打造连锁品牌,提升经营效益。组织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加强与汽车类职业技工院校对接,解决企业用工需求。
推动交通证照改革
电子证照逐步替代纸质证照,实现纸质证照无须随身携带,相关信息实时更新,2023年年底新增5类电子证照。切实提高“浙里办”交通运输新增电子证照激活率,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地区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
推进沿海运输船舶“多证联办”
在沿海全面推广应用沿海船舶多证联办2.0申报平台,推进涉及船检、港航、直属海事的沿海船舶7本证书“多证联办”,实现企业(船户)一次申请,一次提交材料,一个系统全程网办,力争审批时间提速80%以上。
试点船舶营运检验通检互认
开展杭嘉湖内河船舶营运检验省内通检互认试点工作、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通检互认在舟山的试点,创新检验管理制度,为船东在非船籍港申请年度检验提供便利。
助企暖企服务行动
畅通企业诉求办理机制
依托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的诉求分办、督办机制,完善企业诉求的即时受理、快速分办、答复解决、督促检查的管理闭环,实行“挂号销号”机制,有效解决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的困难和诉求。
推行交通运输柔性执法
推行“轻微免罚”告知承诺机制,进一步扩容交通运输“轻微免罚”事项。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并重,推行说理式执法。推行交通违法行为网上“自助办”和“掌上办”,方便群众办事。
构建货车司机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模式
结合货车司机实际需求,完善“卡车司机在线”平台服务功能优化及产品迭代升级,拓展集聚电子证照、法律援助、停车服务等服务功能,深化与“司机之家”线上线下联动服务。
建设标准化船员驿站
推进标准化船员驿站建设,出台相关标准,提升船员驿站的软硬件设施、服务品质和服务水平,建成10个标准化船员驿站。
提供通航用户一站式飞行服务
依托省级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和通用航空信息服务平台,无偿为全省通用航空企业提供低空通信、监视、导航、气象、情报等一站式综合飞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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