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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嘉兴、湖州等地,实施暖心助企“十件实事”……浙江三大行动促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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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17
08:32:01
2023-04-17 08:32:01 来源:浙江发布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 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实施意见》,以更优服务强化生态要素保障、更硬手段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更实举措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压缩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时限、探索开展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实施意见》提出这些举措↓

  实施服务提质行动

  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具备受理审批条件的重大项目环评,及时受理审批率达到100%,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4。

  深入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无事不扰”,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实施暖心助企“十件实事”,着力解决一批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建立生态环境科技帮扶长效机制,在第一批3个设区市11个县(市、区)驻点帮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驻点帮扶范围。

  实施改革提能行动

  在自贸试验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山区26县等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下开发区(园区)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

  指导嘉兴市、湖州市、丽水市碳普惠和安吉县绿碳、椒江区大陈岛蓝碳等交易试点建设,推进林业碳汇等产品的开发、核证及交易。

  以亚运实战检验数字化改革成效,建设亚运会环境保障指挥平台,实现问题智能精准发现、高效闭环处置。

  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动一批EOD项目入库,“十四五”期间,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亿元。

  实施治理提效行动

  率先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把“试验田”深耕为“示范田”。“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创建20个创新城市(23.030, 0.71, 3.18%)、50个创新园区,建设200个标杆项目。

  到“十四五”期末,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4%,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95%以上,设区城市“无废城市”全覆盖。

  “十四五”期间,全省建成15个以上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交流合作,支持湖州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国际合作示范区、湖州市和嘉兴等市开展“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等建设。

  加强太湖、大运河、新安江—千岛湖、太浦河等重点跨界水体协同治理,共同推进长江口、杭州湾等河口海湾整治。

  全力支持嘉善县开展“双示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顶格实施支持嘉善“双示范”政策措施。

  此外,2023年还推出了暖心助企“十件实事”。

  2023年

  暖心助企“十件实事”

  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

  做好“千项万亿”等重大项目审批服务,落实“一对一”专人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4。

  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审批提质,扩面小微企业“打捆”环评审批,在绍兴试点推行印染行业环境影响报告表模板化编制。6月底前基本完成“浙里环评”应用迭代升级,9月底前完成“浙里环评”在“浙里办”“浙政钉”迭代升级,为企业和公众提供项目选址智能研判、政策查询等便民服务。

  强化排污权指标保障

  通过深挖减排潜力、加大收储力度等举措,充实政府储备,加强省市县联动,积极解决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排污权指标缺口问题。

  支持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交易试点。在符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开展跨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一网通办”。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鼓励将符合纳入条件的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无污染小微企业等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企业“无事不扰”。

  加快发布长三角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22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依托“环保e企管”,全年为企业提供线上预警提醒30万次以上、线上引导企业自查体检2万次以上、法律学习3万家次以上;线下开展“送法入企”活动200次以上。

  优化污水间接排放标准

  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氮、磷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修编。支持在啤酒、白酒行业污水间接排放浓度协商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食品等行业污水间接排放浓度协商试点工作。

  推进VOCs治理“绿岛”建设

  推动建立地方政府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建设,年底前全省处置能力力争达到30万吨/年。

  扩大已投运设施服务覆盖范围,新增3000家中小微企业纳入“分散吸附—集中再生”VOCs治理体系,降低中小微企业VOCs治理成本。

  推进危废跨省转移智能审批速办

  探索推进危废跨省转移业务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审批速办”模块建设,通过结构化数据采集、AI智能分析,缩短跨省转移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严格审批标准、减少人为干扰,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

  提升危废交易监管服务

  依托“无废城市在线”应用,完善“危废交易监管服务在线”模块,推动形成线上交易为主、线下交易补充的模式,推进危险废物交易更加公开透明,争取覆盖90%的利用处置单位。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提质扩面,动态发布“点对点”危险废物类别名录,积极为危废产处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降低企业治理成本。

  持续推进企业报表减负

  深入挖掘生态环境领域企业报表减负空间,通过整合报表、归并入口、精简指标、共享数据等方式,尽可能压减企业报表填报种类、数量和频次。推动国家填报系统数据回流,开展省级系统企业填报“一张表”系统建设。

  拓宽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渠道

  鼓励企业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纳入省级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库,争取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资金与金融资金协同联动支持。持续推动12个国家级EOD项目落地实施;建立省级EOD项目库,谋划10个以上项目入库,总投资不低于300亿元。

  深化生态环境技术帮扶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组织300名以上专家形成帮扶团队开展驻点帮扶,全年举办10场以上技术培训与成果推介会。制定出台促进生态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积极培育和壮大环保服务业,从供给侧完善生态环保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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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转型;绿色责任编辑: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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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 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实施意见》,以更优服务强化生态要素保障、更硬手段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更实举措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