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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莲都区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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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07:06:35
2023-06-02 07:06:35 来源:莲都发布

  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工作要求,落实2023年浙江省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吸引人才流入,促进人口集聚,依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精神,结合莲都区学校实际,特制定莲都区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努力为每一位适龄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和良好氛围,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办学原则。贯彻《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规定,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具体招生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3.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贯彻落实教育跃阶攀高行动,结合莲都教育实际,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确保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初中

  1.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户籍在莲都区白云街道、万象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的学生,以及学区在天宁中学的黄村乡户籍学生和学区在联城中学的太平乡户籍学生。

  (2)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3)根据省、市、区相关政策需在城区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

  3.报名办法

  (1)户籍在莲都区白云街道、万象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的学生,以及学区在天宁中学的黄村乡户籍学生、学区在联城中学的太平乡户籍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8:30—13日17:30,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操作指南届时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侨华人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上传原件清晰照片:①儿童及父母双方护照;②侨办出具的父母双方华侨身份证明;③儿童监护人(莲都城区户籍)户口本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④国内公证处或国外中国大使馆办理的儿童监护人公证书。

注:以下三类学生不用网上报名:

  ①丽水市实验学校直升生;

②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选择直升处州中学的学生;

  ③城北小学和人民路小学选择直升花园学校北校区的学生。

  (2)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优待对象等政策生以及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采用现场报名(这些对象不用参加网上报名)。

  ①6月6日8:30—17:00,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优待对象等政策生入学报名,报名地点:莲都区教育局一楼。

  现役军人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军人证件、家庭户口本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港澳台同胞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儿童父母在莲都投资或工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B.儿童及父母在莲都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C.儿童及父母港澳台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6月7日8:30—17:00,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报名,报名地点:莲都区教育局一楼。参加现场报名的安置户家庭子女无需参加网上报名(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如果安置房地址在原户籍学区的,不用参加现场报名,家长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明(还未分到房的需提供拆迁办证明)及结婚证、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在莲都区白云街道、万象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的学生,以及学区在天宁中学的黄村乡户籍学生和学区在联城中学的太平乡户籍学生有意愿就读青林学校初中部的,家长可于6月12日8:30—17:00前将书面申请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莲都区教育局教育科304办公室。

  (4)花园学校南校区(原花园中学)初中部入学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对象为:户籍在莲都区白云街道、万象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的学生和学区在天宁中学的黄村乡户籍学生、学区在联城中学的太平乡户籍学生以及华侨华人子女有愿意就读的,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操作指南届时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6日8:30—7日17:30。现场报名对象为: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生,及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

  注:1.有意愿就读青林学校初中部和花园学校南校区(原花园中学)初中部的户籍在莲都区白云街道、万象街道、紫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的学生,以及学区在天宁中学的黄村乡户籍学生和学区在联城中学的太平乡户籍学生,须参加6月11日8:30—13日17:30城区户籍公办学校的网上报名。2.有意愿就读花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原花园学校)的双(多)胞胎家长可自愿申请捆绑并号电脑派位,申请材料于6月7日8:30—17:00前将交到教育局教育科304办公室。

  4.录取办法

  (1)城区户籍新生录取根据“房户一致、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入学,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贯彻<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 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 号)等教育优待政策予以落实。

  (3)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入学,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 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1〕35 号)等政策予以落实。

  (4)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城区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等政策生,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落实。

  (5)自愿报名花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青林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间为6月16日,录取结果家长可在“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未录取的学生参加原学区公办学校划片录取。

  (二)民办初中

  1.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在莲都区学校(含市直)注册有小学毕业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含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

  (2)符合莲都城区或开发区公办初中入学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

  (3)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政策生。

  (4)在外地就读小学的莲都区户籍(含南明山街道)适龄少年。

  3.报名办法

民办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向就读民办初中的适龄少年自愿报名,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家长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各类真实、合法、有效的佐证材料原件清晰照片(报名操作指南届时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每名适龄少年最多可填报2个民办初中志愿。特别提醒:家长可以自愿选择填报1个志愿,也可以填报2个志愿,一旦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将不能更改,请家长务必理性选择、慎重操作。

  每名适龄少年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招生平台报名,市教育局招生平台同时对各县(市、区)报名情况进行监管,若发现有多地报名的,将取消民办学校报名资格。

  4.录取办法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随机派位原则。

  (1)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市、区政府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直接录取;符合市少体校招生条件的对象,由市少体校按核定招生计划数组织招录。以上生源录取后,民办学校面向区内招生计划数相应核减。

  (2)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当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对象,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录取。当所有志愿报名对象均已录取,学校仍未招足的计划,转为补招计划。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接受社会监督。双(多)胞胎家长可自愿申请捆绑并号电脑派位,申请材料于6月21日8:30—17:00前将交到教育局教育科304办公室。

  5.时间安排

(1)6月19—21日,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参加民办初中报名的对象,还需根据公办初中安排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参加公办初中报名)。

  (2)6月25—28日,对网上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3)6月30日,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完成志愿生录取,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4)7月1—2日,录取的学生(含协议生)在这两天之内到相关学校报到注册。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他民办学校录取资格),该录取名额增加到学校补招生名额中。

  (5)7月7日前,完成补招生录取。民办初中未招足的计划,由区教育局组织区内进行补招。因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被取消录取资格的空余名额,在志愿报名该校未被录取且未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对象中补录,不再另行组织补招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在民办初中补招结束后放弃就读的,不再补招。

  6.相关说明

  适龄少年被民办初中录取后,不再参加城区公办初中的划片招生,不再参加随迁子女入学摇号。城区户籍新生已被民办初中录取而放弃就读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三)乡镇初中

乡镇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学区内户籍生和随迁子女,录取工作由各乡镇初中具体负责,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四)随迁子女入学

  《莲都区2023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已于2023年3月7日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自行查阅。报名操作指南请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再参加公办学校摇号。

  学区在联城中学的户籍学生以及联城小学和太平小学的毕业生,若符合《莲都区2023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报名条件,并自愿要求参加“电脑派位”到城区其他招收随迁子女学校就读的,请家长持学生及父母户口本、父母结婚证、父母全权产权所有不动产权证明、父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7日到莲都区教育局一楼参加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学生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后,不再参加原学区所在学校的划片招生。

注:莲都城区与丽水经济开发区两地公办学校,学生家长自主选择一地一校报名,不可两地同时兼报。
 

  四、结果查询

  录取结果,学生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查询时间届时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招生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同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市区学校资源,稳妥、有序地完成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阳光招生。招生的有关政策、办法由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在招生前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渠道向家长、社会公告,招生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各校可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共建共享资源等。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等形式组织学生报名或留下联系方式预约招生,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三)保障教育公平。保障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后,享受与本地户籍儿童同等的教育政策。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四)规范招生方式。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针对学生测试或面谈,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行均衡分班,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招生、掐尖招生。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私自扩班或增加班额。任何事先承诺录取的行为一律无效,对违规招录的学生必须全部清退。

  (五)推行“长幼随学”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同一家庭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自愿申请在其兄、姐(或弟、妹)的同一所公办初中入学,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城区户籍划片生书面申请及家庭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5日之前递交莲都区教育局教育科,丽水市实验学校申请材料递交丽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六)完善学籍管理。学校在招生完成后,应及时将录取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做到“一人一籍、人籍一致”。

  (七)加强控辍保学。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落实失学、辍学学生的劝返、登记工作,做到“一生一案”,并书面向当地政府报告。本区户籍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中、重度特殊儿童向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莲都区培智学校)申请就读;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就读的特殊少年,学校通过送教上门服务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八)严肃招生纪律。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开班数和招生人数。在招生过程中,如有违反招生纪律、违规收费、影响招生秩序的,将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有关当事人责任。

  莲都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132905   2133481

  丽水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626059

  附件:1.莲都区2023年初中招生计划

  2.2023年城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范围

   3.2023年初中入学报名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莲都区2023年初中招生计划

  莲都区公办初中2023年秋季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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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都区民办初中2023年秋季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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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范围

  市实验学校丽阳校区:市实验学校中山校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丽阳门社区(灯塔街以北区域,灯塔街以南、城东路以西区域);北苑路社区(花园路以东、人民街以南区域)、佳和社区(人民街以南、寿尔福路以西区域)、丽阳社区(寿尔福路以西、寿元街以北区域)、正阳社区(寿元街以北区域)、朝阳社区(万锦弄以东、寿元街往西至万锦弄以北区域)、天宁寺村(一村)。     

  梅山中学:大洋河社区、东银苑社区、西银苑社区、万丰社区、正阳社区(寿元街以南区域)、金苑社区、永晖社区、朝阳社区(万锦弄以西、寿元街往西至万锦弄以南区域)、丽阳社区(寿元街以南区域,寿尔福路以东、寿元街以北区域)、东升社区、天宁社区、北苑路社区(花园路以西区域)、星湖社区、滨苑社区、东港社区(东环路以西区域)、海潮村、后甫村、九里村(丽阳街以南区域)、厦河村、古城村、城东村、大众村、关下村、社后村、湾岙村、开潭村、凤化村、祝村村、杨坑村、黄泥丼村、瀑泉村、水东村、芦埠村、塔下村、河村村、金东村、水岭根村。     

  处州中学:厦河门社区、大水门社区、凤凰社区、府前社区、梅山社区、丽阳门社区(灯塔街以南、城东路以东区域)、水南村、城南村、丽南村、丽华村、新建村,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2023年毕业的城区户籍生。     

  花园学校北校区(原括苍中学):白云社区、接官亭社区、陈道门社区、三岩寺社区、灯塔社区、后庆社区、北郭桥社区、左渠门社区、城西村、城北村、丽光村、灯塔村。     

  天宁中学:佳和社区(人民街至寿尔福路以北区域,寿尔福路以东区域,天宁街以北区域)、北苑路社区(人民街以北区域)、东港社区(东环路以东区域)、灵山社区、天宁寺村(二、三村)、九里村(丽阳街以北区域)、凉塘村、长岗背村、岩泉村、青林村、里佳源村、雨伞岗村、余岭村、枫树湾村、下后弄村、冷水村、秋塘村、黄畈村、琯头村、黄村乡、郑村、严鸟垟村、汇村、皂坑村、黄泥墩村、戈剳村、和垟村、天堂村、池岭村、金鸟村。     

  联城中学:联城小学、太平小学毕业生,娄丰堰社区、清河社区、联城街道所属各行政村、太平乡所属各行政村 。

  2023年初中入学报名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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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乡镇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安排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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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招生;初中责任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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