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起,绍兴市医保局就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初步定为:大学生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8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185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2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230元。以上筹资标准中已包括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较2022年底发布的政策有所提高。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不断完善。
新政策拟取消门诊起付标准:一个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慢性病门诊、急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
慢性病门诊待遇也将有所完善。
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报销: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65%,其中肺结核报销70%;在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50%;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15%;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报销15%。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急诊)累计净报销限额为1200元。
此外,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其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绍兴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据悉,上述政策的意见征求期到9月15日截止,市民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医保局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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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保责任编辑: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