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保房管部门联合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续期的通知》,明确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政策再延续3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19年,杭州发布《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在全国首推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机制,要求租赁企业在监管银行开设专户,将租金、押金等租赁资金缴入专户管理,并按要求缴纳风险防控金,文件有效期三年。
自政策实施以来,市住保房管部门对外公布18家监管银行名单,176家住房租赁企业开设专户。同时,根据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监管政策的落实情况,动态更新住房租赁企业“白名单”,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并建立退出机制,目前50家企业被纳入“白名单”,还将27家未落实资金监管要求的企业列入风险提醒名单,在引导租客选择规范企业、防范租赁市场风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今年以来,市住保房管部门就《关于<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续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区、县(市)住建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园林局,相关住房租赁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决定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政策延续执行。
下一步,市住保房管部门将依据租赁资金监管政策,结合住房租赁市场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企业资金监管要求,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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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租赁;住房;资金监管;房管部门责任编辑:楼怡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