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7日讯(记者 王璐怡 蒋欣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于法有据后,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如何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9月26日,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就该议题开展专题询问,11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4位省人大代表,向省政府副省长和9家有关厅局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提问。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浙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浙江制定出台全国首部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如今,《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施行已一年有余,试点工作得到中央改革办、中央编办、司法部等的充分肯定。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各界对改革的支持率达96.8%。
26日下午2时30分左右,专题询问会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分别结合基层调研情况,围绕群众关注的提高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精准度、加强综合监管效率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进行回应,并表示,接下来将在完善制度体系、深化执法监管“一件事”、创新执法方式、增强部门工作合力等方面进一步努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金名片”。
2个多小时的询问会,一问一答间,大家共同为进一步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出谋划策。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以本次专题询问为契机,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提出落实举措,全面深化下一阶段改革,确保“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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