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名单及动态管理结果的通知》,确定10个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名单、100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名单。经审核,往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无应被移除名单的情况。
《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对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的指导服务,加强列入名单的单位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要强化动态管理,组织名单内的单位每年填报动态管理表,对于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行为的及时上报;要分级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培育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引领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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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低碳责任编辑: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