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了电话我也没办法还钱,还不如就不接了。”林某本是经营一家工厂的企业主,因破产拖欠3名员工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采取不接电话、不回短信等方式逃避支付,最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19年年初,乐清人林某的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了,留下了一堆烂摊子,其中就包含了拖欠员工小谢的四万余元工资。“我车子房子都卖了还债,现在在广东干着每月5000元的工作,实在没钱还,等我有了钱就给你。”林某起初还积极回应小谢的催讨,给他打了欠条,还让小谢去法院起诉他,尝试用法院执行拿到公司债权给小谢还钱。但因企业外债太多,几年来小谢并未讨要到工钱。
2021年1月,小谢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该部门核实后依法向林某企业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指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将上述情况以在户籍地村委张贴及短信等形式告知林某。“劳动部门也联系我让我偿还工资,但我实在是没有能力还,所以就没接他们电话。”林某拒接电话让自己外出务工的日子清净了,但殊不知这种逃避行为让他触犯了刑法。
2022年8月,乐清市检察院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数字检察法律监督项目,经调查核实后发现一批立案监督线索,其中就包括林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3年3月,在广东务工的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5月,该案被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这几年里,你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小谢的劳动报酬,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后,你仍采取不接电话等方式拒不支付,你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经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林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悔不当初。
同时,检察官还发现除了小谢外,还有小姜、小郑两名员工也被拖欠工资,三人共计被拖欠工资10余万元。在检察官的建议下,林某积极筹措资金,与三名员工协商调解,最终三人工资得到合理的偿付。
2023年10月16日,因林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经有关部门通知谈话,协商员工工资纠纷相关问题时须积极回应,即便因客观原因短期内确实无法偿还劳动者工资,可通过分期付款等与劳动者约定的合理方式予以清偿。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要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理性、合法的方式搜集证据材料,积极向劳动保障部门和司法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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