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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中分配生招生政策公布 需符合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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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10:11:32 来源:绍兴晚报 记者 严竹萍

  1月4日,绍兴市第一中学发布分配生招生工作通知,明确分配生名额分配、报名资格、录取办法等政策。

  据悉,分配生招生名额为绍兴市第一中学2024年招生计划总数的60%。招生名额根据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参加绍兴市第一中学分配生招生,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包括具有越城区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越城区属同一所公办初中学校(校区)连续三年完整就读经历且人籍(电子注册学籍)一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终评等第达1B2C及以上。

  由越城区各初中学校负责做好本校学生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应当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资格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越城区教体局。由越城区教体局负责做好各初中学校审查结果的复核审定,审定结果报绍兴市教育局。

  有分配生报名资格的考生,应在分配生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自主填报分配生招生志愿。分配生在中考成绩发布后组织录取。依据考生志愿和考生中考成绩总分3(即“5门文化科中考成绩+体育中考成绩+优惠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同分按位次号排序)依次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率原则上不低于95%,并确保有分配名额的初中学校录取全覆盖。被录取的分配生不再参加余下录取。分配生招生剩余计划用于余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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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招生;政策责任编辑:廖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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