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面对多重挑战叠加的严峻考验,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聚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大力实施“十项重大工程”,精准高效落实“8+4”经济政策体系,全力保障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成功举办,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收支结构,有效防控财政风险,有力支持和推动了全省经济稳进向好、社会安定有序。同时,在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平稳运行面临较大压力,财政资源统筹尚需加强,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有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仍需提升,预算刚性约束不够有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任务加重。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关于批准2024年省级预算草案的建议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预算安排体现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要求,总体可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同意《关于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也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做好全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聚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精准高效助力我省经济稳进向好。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迭代升级“8+4”经济政策财政要素支持体系,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统筹财政资源,聚焦聚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降碳等领域,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政策,着力稳预期强信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重点领域资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监管。切实抓好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严肃财经法纪。
(三)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质效。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厘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高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和精准度,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把预算编制关口。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充分发挥惠企利民作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更加精准高效。
(四)坚持防风险惠民生,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等部分行业变化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有效应对,确保财政稳健运行。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各类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健全多渠道保障机制,做大社保储备资金“蓄水池”,防范化解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切实做好就业、教育、文化、医疗、育幼、养老等重点民生保障,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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