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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监委公布2023年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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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54:24 来源:潮新闻 记者 戴睿云

  2023年,浙江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会同相关省级职能部门精选10个项目,持续在全省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坚持深化“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成为“满意清单”。2023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7146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54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26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5人,追缴资金1.07亿元。为落实“开门治理”要求,省纪委监委现公布10家职能部门牵头的专项治理成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评判。

  一、项目名称:中小学校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治理成果:

  1.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整改联动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合力推进治理。

  2.组织骨干力量,深化实地调研。抽调业务骨干分3批次赴139所学校开展实地调研,通过现场查看、调阅资料、访谈座谈等方式,回收有效问卷4.3万份,提出建议268条。

  3.邀请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扎实推进“接诉即办”工作。各校充分发挥家委会监督作用,建立“家校共管”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4.科学量化指标,深入查纠问题。梳理46项查纠指标,对全省6837所中小学食堂开展检查753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393个。学生、家长对食堂总体满意度有较大提升,较治理前分别提升5个和3个百分点。

  5.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治理成果。拟联合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着力在坚持自主经营和公益属性、物资公开招标、“食堂智治”等方面率先做出探索。

  二、项目名称: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治理成果:

  1.开展工作督查检查。通过派出督导组等形式,赴省内各地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导,如针对涉诈重点人员工作、挂牌整治情况、商户账户冻结问题等开展调研走访。

  2.持续开展专案攻坚。深化“钱潮”等专项行动,推进公安部各项专案,抓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违法犯罪嫌疑人3.94万名,打掉相关团伙5000余个。

  3.“反诈指数”评价体系持续优化。围绕发案、打击、预警、治理、宣传、重点人员等维度,对市县两级反诈综合成效考评体系开展全面优化。

  4.持续营造全社会反诈氛围。以“无诈评定”“反诈进校园”“反诈青年行”等系列活动为抓手,发动全省开展线上宣传,全年举办观看人数超过1万的直播活动1296场、超过10万的630场,拍摄的反诈短视频被国家反诈中心采录310个,宣传推文阅读量超过1万的5421篇、超过5万的2093篇,优秀经验做法被国家级媒体报道1182次。

  5.预警劝阻及反制工作有成效。全年共预警潜在受害人1986.4万人次,劝阻1672.3万人次,为群众追赃挽损12.94亿元。

  三、项目名称:特困供养机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治理成果:

  1.下沉一线,全域开展督导。采取“机构自查、县级检查、市级督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全面查摆问题,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五大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共组织检查2371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1621个。

  2.集中供养,提升服务保障。撤并整合集中供养机构126家,新投入及提升机构92家,全省24945名特困人员入住定点特困供养机构。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保障。全省特困供养机构共加装电梯84台、添置辅具器材7282件(套),共投入资金3707万元。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消防检查及安全演练,整改机构379家。

  4.定期培训,提升护理水平。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3516人次,有效提高集中供养机构护理水平。

  5.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日常自查检查和专项治理等发现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等,进一步加强规范。

  四、项目名称: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治理成果:

  1.问题清仓起底,整改动真碰硬。通过大数据分析、审计督查联动等方式,全面排查问题风险,会同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培训、骗补套补、滥发技能证书等行为,全省共暂停或取消违规培训评价机构75家,追回违规资金5619.85万元,依纪依法处理109人。

  2.强化数字赋能,重塑监管体系。推广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做到全省统一经办、业务全程留痕、风险自动控制,实现职业培训评价工作“全周期管理”“智慧化监管”,有效防控补贴资金跑冒滴漏风险。

  3.坚持长治长效,注重建章立制。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制订差异化补贴政策,引导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出台《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破解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现实之困,拓展“技能创富”的共富路径。

  五、项目名称:农村回迁安置慢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治理成果:

  1.找准抓手强推进。形成“省级督导、市级督办、县级负责”工作局面,上下联动抓治理。做到年初有部署,工作有方案,推进晒进度,督导晾警示,并结合主题教育,把农村回迁安置工作纳入厅领导下访接访内容,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2.真抓实干强落实。全省摸排出5年以上未安置家庭共计53343户,年度安置目标任务为42678户。通过专项治理,2023年已安置48957户,超额完成安置的年度目标任务。

  3.数字赋能强监管。全省各地拆迁安置人员的基本情况、安置方式、安置进度等信息同步录入“阳光征迁”农村回迁安置系统,做到“一屏掌控、一表晾晒、全程监管”。

  4.建章立制强保障。加强与建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搬迁等涉及安置问题全部纳入农村回迁安置治理范围。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限制回迁安置周期,探索“先安置、后拆迁”安置模式,进一步强化农村回迁安置工作。

  六、项目名称:噪声污染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治理成果:

  1.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印发《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省级部门噪声监管职责分工和联动机制。制定实施《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34项具体工作举措,有力推动《噪声法》贯彻落实。

  2.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明显。精心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结合“绿色护考”和亚运环境质量保障等工作,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累计出动2.76万人次,检查企业1.09万家次,发现并整改噪声问题2200余个。

  3.噪声投诉下降明显。省级投诉专线受理的投诉件已完成整改98.2%,暂未完成的正按时序推进中。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同比下降19.72%,在各环境要素中降幅最大。

  4.打造以人为本的智治样本。指导杭州市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建设,构建了数智变革、机制重塑、靶向治理的“智、制、治”三个工作体系,相关做法得到生态环境部推广宣传。

  七、项目名称: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治理成果:

  1.深化信访化解,查处整改问题。全省共受理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信访问题3907个,已全部化解息访。省建设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带队,组成七个督查组,就专项治理推进情况、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导。通过专项治理,电话投诉较专项治理前下降96%。

  2.围绕群众诉求,改进公共服务设施。印发《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失管绿地维护等七大方面“补短板”行动内容。2023年,全省开工改造老旧小区627个,加装电梯2083台、改造无障碍设施1961处、打造“一老一小”场景191处、提升绿化养护56.86万㎡,改造强弱电管线8100.04km,完成立面整修6526.54万㎡,新建便民服务等其他配套4109处。

  3.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过程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定《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指南》,不断巩固治理成果。

  八、项目名称: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治理成果:

  1.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查纠问题。通过自查、巡审联动、交叉检查、“回头看”抽查等方式,共组织检查3919次,发现并整改问题7864个,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7件。

  2.着眼纠建并举,推进建章立制。通过解决“一件事”促进抓好“一类事”,共完善加强和规范村经济合作社运行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256个,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笼子。

  3.借力数字赋能,提升治理水平。迭代升级“浙农经管”应用,优化与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的集成协同,贯通“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创新试行集体经济收入电子票据,实现村社财务收支决策流、业务流、审批流的闭环融合和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的穿透监管。

  4.助推发展增效,促进强村富民。规范村社经济活动行为,推动化解财务风险,促进集体资产盘活和保值增值,全省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率同比高出2022年2个百分点,联农带富助力农民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九、项目名称:燃油加油机计量准确性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治理成果:

  1.全面谋划系统布局,“到底到边”压实治理责任。明确专项治理“十大重点问题”“五大专项行动”和“5个100%清零”治理目标,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工作专班全程调研指导,压紧压实行政管理部门、计量检定机构、成品油经营企业三方治理责任。

  2.深挖细查从严执法,系统“震慑”实现问题“清零”。组织检查加油站12349家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015个,约谈加油站经营者2496家,解决投诉件694件,行政立案278件,移送其他部门案件42件,罚没款463.3万元。

  3.探索路径完善体系,开门治理找对长效“方子”。一体推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融合治理,建成“放心加油”智慧监管平台,创新“四枪同检”工作方法,研发新型防作弊加油机,发布《诚信计量加油站建设规范》省级团体标准,修订《加油站计量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推广7个治理方案和10大案例。年末抽调执法骨干组织覆盖100多家民营加油站的计量作弊问题错时暗访,未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情况。

  十、项目名称: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医保局

  治理成果:

  1.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出台《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设立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政府指导价。以单颗常规种植牙为重点,按不超过4320元的标准,开展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降幅达40%以上。

  2.挤出耗材虚高水分。实施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1737家医院采购中选产品36.4万套,平均价格降至900余元,降幅达55%。开展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限价挂网,平均价格降至356元,降幅达58%。

  3.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各级医保部门向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就诊患者发放公开信,讲明种植牙收费构成和价格政策,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营造广泛参与、相互监督的良性发展环境。

  4.加强专项治理督导。将价格调控监测与日常稽核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回头看”与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飞行检查相结合,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督导,全省共计调研走访4194家次,发现问题351个,全部整改到位。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计完成单颗种植体植入术33.9万例,群众减少支出约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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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群众利益;专项治理责任编辑:廖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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