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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官宣:3月1日起 全省首部农村公路地方性法规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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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5:02
2024-02-28 23:35:02 来源:潮新闻 记者 应陶 沈琳 通讯员 李清 孙炼栋 杨青青

  3月1日起,杭州将正式施行一部新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2月28日,记者从《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条例是全省首部围绕农村公路的地方性法规。这标志着杭州农村公路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进入崭新阶段。

  农村公路铺下的是路,连起的是心,通往的是共同富裕。2003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开启了农村公路跨越式发展的新篇章。杭州农村公路建设也从“乡村康庄工程”出发,通过“美丽公路”“四好农村路”等专项行动,实现了农村公路在路网密度、技术等级等方面前所未有的提升。

  数据显示,20余年来,杭州农村公路已从2003年的5486公里发展至目前的1.5万公里,占杭州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8%。

  在此基础上,杭州为何要为农村公路立法?

  具体到条例内容来看,这是对农村公路主体责任落实、建设要求规范、交通安全提升、管养要求细化、发展要素强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可以说,《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的实施,为杭州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了更好的法治保障。”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比如,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上,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新建、改建、扩建乡道、村道优先采用双车道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当前,杭州行政村通双车道比例已达到85%,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8%。有了新条例在建设标准上的规定,我们在后续新建、改建农村公路时,会继续提高建设标准,特别是像双车道设计。”该负责人说,2024年杭州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中,涉及新(改)建农村公路115公里;2024年至2027年,杭州交通还将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1000公里、养护工程3000公里。

  农村公路三分靠建,七分靠养。据悉,杭州全市村道里程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58%。而村道的管养工作是个难点问题。因此,新条例除了细化建设标准,还对农村公路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条例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承担本辖区内乡道、村道管理工作机构,落实相应的乡道、村道专管员,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村道建设、养护和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村道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记者注意到,该条规定中,特别提出专管员的概念,并将培养村民自主管理意识列在其中。

  再过两天,《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将正式实施。杭州交通也将抓住新条例实施的有利契机,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真正实现农村公路“有钱建、有人管、有法依”,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杭州经验”。

  【潮新闻+】

  《条例》怎么管好农村公路?

  《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管理和养护、运营和服务、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49条,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强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要求、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运营要素保障。

  在建设标准上,《条例》规定,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村道优先采用双车道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县道至少也得是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

  交通安全是农村公路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应当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重要路段应当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反光镜、减速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

  《条例》加强了对农村公路的管理。规定禁止在农村公路及用地范围内开展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等活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擅自开展涉路施工活动。

  《条例》还细化了养护要求。规定农村公路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养护可以交由沿线村民实施;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村道的美化、洁化、绿化工作,做好路面、排水、路基边坡等设施的日常养护,保持路容整洁、路面平整、排水通畅、防护稳固。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把杭州施行“路长制”的成功经验法定化,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路长”的工作职责等,明确农村公路“路长”应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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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村;法规责任编辑: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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