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9日讯(记者 陆乐)党纪学习教育,开始了!
4月7日,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4月8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我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指出,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那么,党纪学习教育要怎样开展?要学些什么,怎么学?
一
“严守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作出的庄严承诺。
纪律严明,一直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一项项伟大成就。
改革开放后,从严治党进入大规模制度化建设阶段。一系列健全和完善纪律建设的党内法规和“准则”“规定”“通知”陆续发布,把加强纪律建设和管党治党原则贯彻到党的建设和中心工作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性历史阶段,党执政所面临的挑战和考验也呈现出新态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
但是,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律松弛风险依然存在。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党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只有在纪律建设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才能更好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因此,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门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二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多次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中央纪委也在这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3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调研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些党的创新理论中,蕴含着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因此,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无疑是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另外一个学习重点,是2023年12月党中央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这个《条例》的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后,《条例》共158条,与上次修订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
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条例》的修订,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才能更好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也才能更好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所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三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
党纪教育,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两种形态。如果说,平日里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教育属于经常性教育,那么此次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就是一次深刻的集中性教育。唯有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把教育的“实效”转化为“长效”。
举个例子,在日常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中,各级党组织都会安排一些党纪相关内容的学习。党纪学习教育则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摆到一个更为突出的位置上。这期间,纪律教育的力度会更大,形式会更加多样,各类活动也将更加丰富。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把党纪刻印在每个党员心上,内化为言行准则。
这方面,经过历次党内集中教育,特别是去年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我们有着不少现成的经验。
比如,把理论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创新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渠道,一些党组织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基础上,还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现场教学、青年宣讲、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实里走。
又比如,注重把学习教育成果和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着力将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去年,浙江在主题教育期间,围绕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深入实施“重创新、提质效”“强改革、优服务”“扩开放、促提升”等三大行动,出台“创新深化30条”政策,深化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和机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交流会制度,激励党员干部积极投身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平台。
今年,能否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持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将成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的关键要素。
再比如,通过党内集中教育推动全党以自我革命精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去年在主题教育中,不少地方专门出台深化整治“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作出一系列规定。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是去年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增写了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因此,能否从思想上正本清源,进一步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同样关乎党纪学习教育成效。
学习党纪,是一个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当我们每个党员都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的事业必将更加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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