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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指导意见

居民自主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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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7:09:34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朱承 詹慧雯 孙一鹏 蒋敏华

图为浙工新村的原地重建项目现场。 记者 董旭明 摄

  浙江在线4月12日讯(记者 朱承 詹慧雯 孙一鹏 蒋敏华)针对城镇“老破小”改造难题,浙江探索把决定权交给小区居民。4月11日上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中涉及的相关流程和支持政策进行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认为,浙江在全国出台首个省级层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是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对于当下破解民生难题、增进民生福祉具有先行示范意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姚昭晖说,坚持自愿自主是《意见》的一大亮点。当前,浙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4.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04个百分点,城市建设发展进入存量时代。建成于1990年前(含)的城镇房屋有20.85万幢,不少存在各种问题,但商业开发拆迁成本过大。依靠环境提升改造,无法解决危旧住宅难题。

  根据《意见》,住宅小区可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后,自愿提交更新申请。经所在县(市、区)政府审核后,委员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条件,编制更新方案,最后由业主共同做出实施决定。当地政府则做好联合审查、施工监管、联合验收等保障。

  “自主更新直接反映居民改造意愿,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还有望拉动新一轮投资和消费。”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徐林说。

  开展试点的杭州浙工新村里,都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楼房,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在现场,记者看到,老楼已被拆除,新楼正加紧建设,明年就能竣工。居民应蓉忠说,去年5月,小区成立居民自主更新委员会,代表548户全体业主向政府提交自主改造申请,业主自掏5亿元出资,占总投资近九成。

  应蓉忠家原面积86平方米,他选择了一套106平方米的新房。原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350元的新旧房重置价计,扩大面积部分以每平方米34520元的价格计,他一共付了80余万元。“这个价格在市中心买房,还能留在熟悉的老社区,真是天大的好事!”他说。

  在衢州江山,永安里片区一、二期自主更新改造项目已顺利实施。500多户居民不仅拥有了电梯房,还有储藏室、户外健身、居民服务中心等普惠服务设施。

  《意见》的出台让不少老旧小区居民热情高涨。杭州闸弄口社区已启动民意摸排。“政策给力,我们也想原拆原建。”该社区居民陆小磊表示。

  据了解,《意见》将在5月1日正式试行。浙江将综合考虑各地不同情况,推动试点扩面,加快形成一批多种类型的自主更新模式案例,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探索提供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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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老旧小区责任编辑:阎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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