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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法律咨询服务一对一 为50多名群众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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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12
23:38:29
2024-08-12 23:38:29 来源:温州网

  近日,温州都市报“锋火台”栏目携手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在鹿城区政协之家成功举办线下便民服务,现场为50多名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并受理各类求助投诉。

  上午八点不到,已经有七八位市民早早赶到活动现场,排队等候法律咨询。“我是前几天看到报纸上的预告信息,今天特地一大早带着资料赶到市区来咨询。”来自永嘉的读者陈女士说,她多年前借给亲戚一笔钱,要了好多次都没要回,“我不知道该怎样收集证据,能不能通过法律要回钱,律师详细的解答帮我解开了心头的困惑,真的太感谢了!”

  当天的咨询现场,来自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的10位政协委员均为市区各大律所的负责人或者资深业务骨干。他们为到场市民提供了一对一的免费咨询服务,详细解答了包括婚姻家事、财产纠纷、消费维权、土地房产等方面的数十个法律问题。

  除了咨询法律问题,还有多位读者向“锋火台”栏目记者反映了自己遇到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寻求媒体帮助。在认真了解情况后,记者为他们提供了具体的维权意见。针对其中典型问题,后续将进一步调查核实,通过“锋火台”栏目予以报道,推动问题解决。

  100万元的房子税费40万元,能悔拍吗

  市民陈先生反映,他在某线下拍卖渠道拍下了一套房子,总价约100万元,结果在过户的时候发现各类税费高达40万元。据税务工作人员介绍,这套房子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需要支付土地溢价,导致税费增多。陈先生认为税费金额远超他的预期,咨询能否悔拍。

  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晓露:拍卖确认书上约定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也对房屋土地性质做了说明,但陈先生疏忽了,没有引起重视。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对他是不利的。

  对于各类线上线下的房屋拍卖,林律师建议竞拍人一定要仔细看拍卖公告,了解清楚交易税费是如何分担的,房产的地块性质是否涉及集体土地、工业用地或者商业用地。这些问题都影响到买家最终要付多少税款。出于慎重考虑,买家还可以前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税务窗口,提前了解过户所需的税费情况。

  投资旅游产业可免费旅游?多名老人受骗

  金老伯反映,武汉一家旅游咨询公司在温州成立分公司,市民以充值方式支付一万元便可以成为公司会员,不但能参加多次免费旅游,还有一定金额的旅游产业投资回报。包括金老伯在内,数十名温州老年人交钱成为会员。该公司随后还组织老人们前往武汉的公司总部参观、旅游。几个月后,老人们发现这家公司人去楼空,业务员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北京中银(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柯晓枫:金老伯首先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其次,如果有证据显示该公司存在故意欺诈,可以联合受害人一起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最后,他们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维权。不过司法途径维权耗时耗力,考虑到多数老人损失金额较小,维权成本有点大。

  建议老年人还是要增强防骗意识,特别是遇到所谓免费旅游和不熟悉的投资类别,一定要提高警惕,付款前最好向子女和亲友征询意见。

  手里保存着几十万元的欠条,打官司能赢吗

  郑先生反映,他有几张2011年度的欠条,咨询能否通过起诉把别人欠他的几十万元要回来?

  浙江聚祺律师事务所主任盛杰:从欠条形成的时间和具体内容分析,案件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小。一方面,因为债务形成的时间较久远,虽然郑先生手持欠条原件,但郑先生称确实无法找到向对方付款的银行交易记录,因此,从证据角度考虑,在面对对方可能存在“写了欠条但没给钱”的说法时,郑先生将要承担“款项已付”的举证责任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鉴于欠条上已写明具体还款时间且距今已有十多年时间,郑先生称因为一直找不到对方所以钱一直没要回来,由此便产生了诉讼时效问题。换而言之,除非郑先生能够证明对方对债务进行过重新确认或自己曾以多种方式多次向对方催讨,至今尚未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否则,即便郑先生有证据证明或法院能够认定郑先生所主张的债权客观存在,法院也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而驳回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在日常经济交往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还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以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没证据或诉权过期行使而遭受不应有的利益损害。

  车辆遭刮蹭未告知修理费,对方能否拒绝赔偿

  市民陈先生的车前保险杠和大灯遭到他人车辆的碰撞和刮蹭,交警也认定是肇事方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且逃逸,但对方却以维修车辆前并未向其告知费用而拒绝赔偿。陈先生咨询该如何处理?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企业合规中心副主任陈忱:如果肇事方以没有被告知车辆定损和维修费用为由拒绝支付相关费用,需要具体分析陈先生是否履行通知义务,以及是否有其他合理理由拒绝支付。如果受害方已经履行应尽的通知义务且维修费用合理,肇事方应该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一致,可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挂名容易卸责难,法定代表人不可随便当

  市民李先生的朋友请他担任其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约定只拿分红,无需承担责任,咨询是否有效?

  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建平:“挂名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风险”的承诺或者约定无效。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即法定的,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有类似“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责任”的免责约定,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法定效力高于约定的原则,该类免责约定并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即对外无效。如果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即便实际管理者是其他人。

  被执行人购买厂房未过户,如何破解执行难

  市民张大爷今年90多岁,几年前借给朋友儿子12万元,后者未归还。朋友是担保人,已因故去世。当时张大爷将这起民间借贷向鹿城政协服务团律师咨询,听从律师建议官司打赢了。现在遇到执行难的问题,发现被执行人早年向案外人购买了一处厂房,但未过户。法院无法查封,怎么来处理这个问题?

  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俊:若厂房从案外人购买有确切的证据,被执行人将涉嫌拒执罪。需要取证的是:1、若厂房在出租,涉及租赁与租金支付情况,可以申请法院追加收款人为被执行人来解决执行难;2、如果厂房即将拆迁,要从拆迁办获取线索,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将会调查出被执行人从案外人购买将获得拆迁权益的相关材料;3、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案外人会提供出售该厂房协议,查证落实出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行为,来推动化解执行难。

  楼顶安装太阳能面板 堵塞通道怎么办

  市民金老伯是鹿城区一安置房的业主,安置房即将交付使用。他与其他邻居验房时在屋顶发现,上面安装着大量太阳能面板。安装太阳能面板既节能也能满足小区路灯等用电需求,但将屋顶的通道给堵塞了,万一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住户将无法上屋顶疏散逃生。这该怎么办才好?

  浙江金道(温州)律师事务所监事长王海程:屋顶属于公摊面积,要经过业主同意才能安装。业主提出拆除或整改太阳能面板,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建议建设单位、街道、小区等采取对屋顶太阳能面板的整改,留出安全通道,达成多赢的目的。

  投资P2P平台遭遇爆雷,如何拿回投资款

  王女士投资P2P遭遇平台爆雷,询问如何拿回投资款。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蕾蕾:经查询相关平台工作人员在全国各地法院以非法吸存、合同诈骗罪被刑事判决。建议向司法部门反映咨询,如果犯罪分子未履行退赔义务,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金律师建议,投资者应关注相关平台动态,及时报案、参与债权清算。投资者应当提高自身的理财素养,选择合规的平台进行投资,并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相关政策的变化。

  借款人年龄71岁借了170万元,出借人想要拿回借款

  市民董阿婆咨询,她手头有6张借条,借款人陆续归还了部分借款,还剩下170万元未归还。考虑到借款人年龄已经71岁,担心对方年事已高没偿还能力,想要拿回钱。除了借条,她还有打款凭证。现在借款人不还钱,该怎么办?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滕世恩:董阿婆打官司的诉讼时效有20年,目前还没有超期。并且,她有银行流水、借条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在法院立案时,一并申请财产保全。若被告名下有财产的话,在立案阶段可以对其财产保全查封,有利于后续案件执行。

  购买集体土地上无产权的房屋,强制拆除有赔偿吗

  市民郑先生咨询,他父亲非本村人,购买了集体土地上的无产权房屋,已使用30余年。现在被政府强制拆迁,未给予补偿怎么办?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蒲晶琰:郑先生已针对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和房屋违法性认定行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虽认定强制拆除违法,但对房屋违法认定予以支持,这种判决符合当前的司法惯例。就目前掌握的证据看,郑先生主张房屋合法依据不足。对下一步如何维权,他建议:一是鉴于本案已经进入再审程序,建议继续跟进案件。二是可就购房行为向房屋出卖方主张相关权利,但需考虑购买时的具体情形和诉讼时效问题。三是法院已经认定政府强拆违法,如强拆中有财物损失可主张国家赔偿,但要考虑是否超过起诉期限。另外,如被拆除房屋为唯一住房且经济困难,可以根据当地政策申请政府救济。

  律师简介

  陈文俊: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主任,省(市)公安交管局廉政监督员。擅长:民商、行政、刑事案件等。

  林晓露: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擅长:不良资产处置、公司内部治理、企业合规等。

  柯晓枫:北京中银(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公司治理、投融资及建设工程类民商事诉讼,经济类刑事犯罪辩护及行政合规性审查等。

  陈建平: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不动产与建设工程专委会主任。擅长:民商、不动产与建设工程纠纷代理、刑事辩护、企业合规业务等。

  盛杰:浙江聚祺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擅长: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及公司类纠纷等。

  王海程:浙江金道(温州)律师事务所监事长、温州市政府立法专家。擅长:民商事纠纷、公司治理、建设工程等。

  陈忱: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企业合规中心副主任、温州市青联副秘书长。擅长:企业合规、婚姻家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等。

  滕世恩: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等。

  蒲晶琰: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首批行政专业律师。擅长:政府法律顾问、政务公开、土地、行政领域等。

  金蕾蕾: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世界温州人联谊总会青年委员会副秘书长。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民商事诉讼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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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服务责任编辑: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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