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伪劣电子烟和烟弹。通讯员供图
近期,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象山县公安局联合县烟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销售伪劣电子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仓储窝点1处,查获伪劣电子烟1.1万余支、烟弹3万余盒,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今年6月,在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烟草部门的联合执法中,工作人员发现了一处隐蔽的电子烟销售窝点。
“店老板借助餐饮行业的掩护,在未取得烟草零售专卖许可的情况下,背地里偷偷售卖‘果味’电子烟,一般只卖熟客,两年多卖了20多万元。”经侦大队民警王如意介绍说。
“虽然知道国家出台了规定,‘果味’电子烟都不能卖,但是它销量好,利润也大,积攒这批老客户不容易,我自己平时也在抽。”店主张某(化名)明知销售‘果味’电子烟是违法,但还是为了非法获利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些买过这类电子烟的消费者告诉民警,“有时候买来的电子烟漏油,跟老板反映,他就说是‘厂家那边查的严,没封好’,想想算了。”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权威鉴定,从张某处查获的电子烟,均为伪劣电子烟。
根据张某供述,警方抽丝剥茧、持续追踪,很快锁定了上线陈某(化名),顺利将其抓获,并在其仓库中查获大量的‘果味’电子烟产品,共计4万余盒,涉案价值近300余万元。
“从陈某仓库查获的电子烟中,我们发现它们都是披着一次性非国标‘果味’电子烟,外包装都为外语介绍,未见中文标记,且未注明生产厂商名称、地址和生产日期等信息,价格在60到200元不等,对年轻人具有较强吸引力和诱导性。”办案民警楼斌嵩介绍。
“为了牟利,这些电子烟基本用的都是最便宜的原料,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被查获的电子烟大部分不符合GB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且这些人员都没有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资质,属于无证经营。”象山县烟草局工作人员丁力讲述道。
目前,2名嫌疑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所有非烟草口味电子烟均为非国标产品,属于伪劣产品。若销售“果味”电子烟,则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非法经营罪。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草产品,远离“果味”电子烟等非国标伪劣电子烟、远离“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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