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时未满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方主张合同无效!”“3・15”前夕,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望春法庭内,一群身着法袍的 “小原告”与大学生“代理律师”展开激烈交锋。这场由宁波财经学院与海曙区法院联合打造的“3・15 特别庭审”,吸引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们的围观。
走进第一审判庭,小学生们化身“小原告律师”,稚嫩的脸上写满认真。“小原告”举着网购订单、支付记录等证据,用清脆的声音陈述:“被告未设置年龄验证,未尽到审核义务”。对面的大学生“代理律师”则据理力争:“家长未尽监护责任,账号管理存在漏洞。” 双方你来我往,围绕《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展开辩论,精彩的质证环节让旁听席不时传来阵阵掌声。
“这样的普法太有意思了!”海曙区人大代表、望春街道清风社区党委书记张琼对这场精彩的“庭审”赞不绝口,“孩子们通过角色扮演,把法律条文变成了鲜活的案例。”
走出法庭,“对话法律人”刚刚拉开帷幕。来自海曙法院、市场监管局的专家们现场开设“维权门诊”,针对“特价商品不退换”“直播间买到假货”等问题,用“案例+漫画”的形式进行解读。宁波财经学院大二学生谢沁庭说:“这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式,让我们真正理解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的含义。”
“这种朋辈结对的学法、用法实践教学机制,为我们基层普法工作打开了新思路。”海曙区人民法院望春法庭庭长丁洁蓉介绍,通过打造大学生和小学生协同参与的“模拟法庭”方式,既增强了青少年们学法兴趣、提高了他们的用法能力,还为高校法律课程实践提供了有效载体。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欧益民表示,法院将与学校、社会各方紧密协作,积极探索政学研立体化合作机制,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教育体系。
宁波财经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勇满怀信心地说,学校将继续做好走深法治育人工作,打造出富有宁财特色的法治教育品牌。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