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8日讯(记者 张帆 应陶 通讯员 施东杰)国家民航局发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目前,杭州机场已在问讯、值机、安检等出行动线上设置150余处醒目提醒,列明具体要求及部分被召回型号或批次。同时设立充电宝“核验处置点”,岗位安检人员将针对旅客普遍关心的“充电宝携带规定”“寄存与领取”等问题,进行现场沟通与解答。
为降低旅客出行影响,杭州机场方面也提前作了应急演练,摸排不合规充电宝数量,重新梳理业务流程,确保运行井然有序,减少旅客排队等候时间。如果旅客充电宝不符合携带要求,可以选择由送行人员带回、暂存或者放弃携带。目前,杭州机场内顺丰等快递暂不支持寄送。
根据民航局规定,锂电池产品严禁托运。如随身携带,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假如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不得超过两个。如大于160Wh,严禁带上飞机。此外,乘机人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不能进行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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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机场;充电宝责任编辑:叶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