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记者 张蓉 通讯员 赵媛媛)伪装公共服务平台的诈骗短信为何能成功发送?将码号资源层层转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0月13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反电信网络诈骗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五家电信业务经营公司和一位原电信业务经营公司股东连带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50万元。这标志着我省法院在全国率先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究电信业务链条相关企业的损害赔偿责任。
“尊敬的客户,您已成功订购XXX世界巡回演唱会门票,请在您收到短信后15分钟内支付完成出票。”2023年7月至8月期间,杭州市滨江区等地多人收到由10687415和10684500码号发送的虚假票务短信,转账被骗。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沈堃介绍,当时正值暑假期间,诈骗人员瞄准了部分观众想要捡漏演唱会、体育赛事等门票的心理,伪装成购票“黄牛”在微博发布信息,并通过1068号段伪装成某票务平台发送购票成功短信,致使受害人对虚假票务信息信以为真。涉案1068码号累计发送涉诈短信6525条,使30多位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共逾百万元。
1068码号通常用于跨省或全国范围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申请码号资源后仅供申请人使用,不得擅自出让、出租。那么,诈骗人员为何能获取这两段码号的使用权?
经调查,这两段码号由广东某公司和无锡某公司分别向工信部申请获得,这两家公司又与武汉某公司、北京某公司、安徽某公司与原河北某公司(该公司已注销)签订系列服务协议,形成短信服务平台的层层转租转借链路,该链路中的上家均会指定下家使用固定号段,达成涉案1068码号的层层转包出租,最终被不法分子利用。
据调查,广东某公司、无锡某公司未对短信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也未建立有效的预警监测机制;武汉某公司、北京某公司、安徽某公司未充分履行合作方身份查验义务,使诈骗短信绕过监管进入短信发送渠道;原河北某公司还通过伪造合同、规避短信内容过滤系统等手段实施违法行为。
由此,码号资源成为灰色产业链中的“交易标的”,短信端口变成诈骗信息的“传送带”。
“码号资源作为重要通信资源,其分配和使用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有效阻断诈骗短信、诈骗电话是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首道防线,也是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定责任。”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陈增宝说,该案把责任主体范围扩大到非法转租转售电信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从源头实现了对电诈的全链条打击,也丰富了司法打击电诈的手段与方式。
当码号资源违规转租与滥用,当本应做好“反诈看门人”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却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其所损害的不仅是公民财产安全,更是整个社会的通信安全基座与数字信任体系。
该案不仅是对个别违法主体的惩处,更是对通信行业违规乱象的严厉警示。“运营商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端口管理与技术防控,服务提供者应严格落实实名制与内容审核,广大用户也需提高警惕、积极监督。”陈增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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