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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换马甲,谁在收“智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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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05
08:33:07
2026-06-05 08:33:07 来源:每日商报 记者 朱光函

  6月3日下午5点,建国北路的一家水果店门口,刚接完孙子的周素芳盯着价签犹豫着,她看着店门前的19.9元每斤的芒果凤梨又对比了一下店内9.9元每斤的金钻凤梨,两者相差10元每斤。站在旁边的店员立刻凑过来:“阿姨你放心,这个是新培育的水果,是芒果和凤梨杂交的,既有芒果香又有凤梨甜,今天最后一天活动,不买就没了。”看着孙子馋得舔嘴唇,周素芳最终挑了一个,付款32元。

  然而周素芬并不知道,这种被称作“芒果凤梨”的水果,其正式品种名是“台农23号”,是黄金凤梨和蜜宝凤梨的杂交后代。生物学上,芒果属于无患子目,凤梨属于禾本目,从分类阶元的“目”级就已经分道扬镳,存在天然生殖隔离,连自然杂交都做不到,更别说什么“混血新品种”,跟芒果连堂兄弟都算不上。

  实际上,在线上线下,用“水果+水果”命名的现象正愈演愈烈,众多长相有细微差别的水果被商家冠以“水果中的爱马仕”“珍馐”等称号,转身成为高价水果。本周,记者走访了杭州12家线下水果店、3个生鲜批发市场,以及7个主流电商、直播平台的水果销售区,发现不少在售的“网红水果”,都顶着个和真实品种八竿子打不着的新名字。

  A 熟悉的水果,陌生的名字

  在城南的一处水果批发市场外围,不少水果小商贩正在叫卖。一家名为“宋爵”的水果店里,一种外观和中型小番茄类似的水果摆在店门口。店主向顾客推销:“这在北方叫做车厘茄,口感酸酸甜甜,20元一斤。”

  记者在店内停留了约二十分钟,观察到有三位顾客询问这种“车厘茄”。其中一位中年女性顾客问:“这和普通小番茄有什么区别?”店主回答:“品种不一样,这是北方品种,口感更好。”但当记者追问具体是什么品种、产自哪里时,店主含糊其辞:“就是北方来的,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反正好吃。”

  和车厘茄一样受欢迎的还有店内一款与葡萄类似的水果。店主不断对询问的顾客介绍,这种叫茉莉香籽,口感甜爽,25元一斤。

  记者观察到,这串水果外观上与常见的提子无明显差异,颗粒饱满,紫红色,表面有一层白霜。店主向另一位顾客介绍时称,这是新品种,茉莉香的,和普通提子不一样。但当顾客问“哪里不一样”时,店主只是重复“口感不一样,你尝尝就知道了”。

  城北的情况类似。在一家水果店里,负责人正在给顾客挑选的水果削皮。“这是今年最后一批芒果凤梨,再上市就要等到冬天了。”这种水果外观像凤梨,但商家宣称它带有芒果的香味。负责人向顾客介绍:“这个是新品种,芒果和凤梨杂交的,有芒果味,很好吃。”记者观察到,这种“芒果凤梨”外观上与常见的黄金凤梨相似,但标签上只写了“芒果凤梨”四个字,并未标注品种正式名称。

  实际上,给水果随意改名的情况并不罕见。在一家连锁水果店,记者看到了“草莓芭乐”的标签。外观上就是普通芭乐(番石榴),但标签上写着“草莓芭乐”,售价每斤18元。在另一家水果店,记者看到了“冰糖心小番茄”,售价每斤22元。店员同样以“这是新品种”来推销这款水果。

  一位在水果行业从业十余年的批发商透露,“这些改名的水果,大多数不是什么真正的新品种。有些是老品种换了个名字,有些只是同一个品种的不同叫法。但换个名字,就能多卖钱,消费者又分不清楚,商家当然愿意这么干。”

  在黑猫投诉平台,类似投诉并不少见。一位消费者投诉:“买的‘蓝莓葡萄’,收到的却是颜色和品种明显不符的普通紫葡萄。”另一位消费者称:“直播间卖的无籽‘蓝莓葡萄’,实为个个有籽的普通葡萄,虚假宣传。”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水果 虚假宣传”“蓝莓葡萄 投诉”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相关投诉超过200条,时间跨度从2023年至2026年,涉及多个网购平台、外卖平台、直播平台。这些投诉有一个共同特点:消费者购买了带有“新奇名称”的水果,收到的却是普通水果,或者与宣传描述严重不符。

  B 所谓“新品种”,其实是旧酒装新瓶

  而线上热销的“小糖丸西瓜”,其正式品种名称是“苏梦6号”。 这款水果由江苏省农科院淮阴研究所培育,属小型西瓜中的“苏梦”系列(同系列还有苏梦7号、苏梦8号等)。记者在江苏省农科院官方网站的“成果展示”栏目中,查询到了“苏梦6号”的官方品种介绍:“苏梦6号属小型西瓜品种,单果重约1.5公斤,皮厚约0.3厘米,中心糖度12-14度,边糖9-11度,可徒手掰开。2019年通过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编号:苏审瓜20190007。”

  这一特征描述,与商家宣传的“小糖丸西瓜”“皮薄如纸、徒手可撕”完全吻合。但商家在所有的宣传物料中,均未提及“苏梦6号”这一正式品种名,而是统一使用“小糖丸西瓜”这一营销名称进行销售。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分别用“苏梦6号”和“小糖丸西瓜”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得到了两份截然不同的价格数据,搜索“苏梦6号”,共出现商品链接17个,每斤价格区间为4.8元至6.2元,平均价格为5.7元/斤;搜索“小糖丸西瓜”,共出现商品链接43个,每斤价格区间为8.9元至15.8元,平均价格为11元/斤。使用营销名称“小糖丸西瓜”搜索的产品均价,是使用正式品种名“苏梦6号”搜索的产品均价的1.93倍。

  类似的价格翻倍现象,在“芒果凤梨”身上同样存在。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台农23号凤梨”,出现商品12个,均价为9.8元/斤;搜索“芒果凤梨”,出现商品38个,均价为19.9元/斤。营销名称产品的均价是正式品种名产品均价的2.03倍。

  记者在调查中,曾试图就此问题采访多位水果批发商和零售商,但大多数受访者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只有一位在杭州果品批发市场经营了12年的批发商坦言,水果名字好听,能卖高价。这位批发商说,“比如说,你摆一车‘台农23号凤梨’,老百姓不认识,问的人少,买的人更少。但你摆一车‘芒果凤梨’,大家觉得新鲜,愿意尝尝,价格也能往上提。再比如‘小糖丸西瓜’,名字可爱,适合在直播里卖,小姑娘喜欢。但你说‘苏梦6号西瓜’,谁记得住?谁愿意买?”

  农学院专家介绍,消费者需要明确的是,跨物种杂交在农业技术上极为困难,更不是商家随口一说就能实现的。大多数所谓“混血水果”,都只是已有品种的别名或营销名称。真正的新品种培育,需要经过多年的选育、试验、审定,不是随便取个名字就能算数的。杭州农业专家也表示,新品水果的培育难度要高于蔬菜,有些水果的培育时间甚至达到30年,短时间内大量新水果露面的可能性非常低。

  消费者在购买水果时一定要查看3个关键信息。一看标签中有无“正式品种名”,以“芒果凤梨”为例,若只标商品名,找不到类似“台农23号”这样的品种名,就可能是营销噱头;二要关注育种或登记信息,农业农村部数据库中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才是真品种;三要牢记,绝大多数杂交发生在同科同属植物间,跨科杂交基本是虚假信息。

  C 随意给水果命名,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了解到,植物新品种的命名应当符合一定的规范,不得使用对品种特性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

  根据《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一个品种只能用一个中文正式名,禁止误导公众认为与另一物种有关,禁止夸大宣传或仅用数字或字母命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同时要求,品种名不得误导特征、特性或育种者身份。《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还规定,每个包装需以易读、牢固的方式在其外面的同一侧显示产品特征信息。如“红富士”是品种名称,“苹果”是产品名称。这意味着,商家在销售水果时,应当标注产品的真实属性名称,而非营销化的别名。此外,将于2027年3月施行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更是进一步规范食品标识标注,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3月14日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以欺骗、误导、夸大等方式作虚假描述”的内容。

  但现实中,部分商家并未遵守这些规定。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难以获得充分、准确的产品信息,也就难以做出理性的购买决策。细究一番还会发现,这种“改名”现象的背后,既有商家的营销冲动,也有平台监管的缺失。网购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作为销售渠道,对商品信息的真实性负有审核责任。

  杭州骏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唐介绍,商家如果故意使用误导性名称进行宣传,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并购买,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但现实中,大多数消费者在发现被骗后,往往选择算了。不少人觉得投诉太麻烦了,而且也就几十块钱的事,懒得折腾。这也让商家产生了侥幸心理。”

  但长期来看,这种“改名”营销,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权益。一位农业专家表示:“这种随意取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最终会损害整个行业的信誉。消费者一旦发现被骗,就会对所有‘新品种’产生怀疑,真正的好品种反而卖不动了。”

  ■记者手记:

  “张冠李戴”何时休

  从“芒果凤梨”到“小糖丸西瓜”,从“车厘茄”到“蓝莓葡萄”,商家们凭借好听的名字和高出一截的身价,就能让滞销水果成为“网红”。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将国家相关规定置于脑后。

  商家愿意冒险,平台监管缺位是重要原因。记者调查发现,外卖平台、直播平台上销售的水果商品链接,大多仅标注营销名称,不标注正式品种名。平台对商品信息真实性的审核,存在明显漏洞。一家平台客服在记者询问“芒果凤梨”的品种标注规范时,表示“只要商家上传了营业执照和产品信息,我们审核通过就可以上架”,并未对品种名称的准确性提出任何要求。

  事实上,针对品种命名乱象,法规并非空白。《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明确禁止易使公众误认为品种来源于另一品种或与另一品种有关联、实际并不具有联系的情形。即将于2027年3月施行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同样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问题在于,有法可依之外,还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应主动作为,加大对虚假命名和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让违法成本真正高于违法收益。

  消费者需要更多知情权。商家需要更多自律。平台需要更多监管。而这些,不是靠一个“新名字”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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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水果责任编辑:徐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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