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7日讯(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刘静茹)为加快培育生物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30年,全省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的7%左右,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领域实现重要突破,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超5000亿元。
前沿布局提速,创新主体唱主角。《指导意见》以临床需求为牵引,将加快布局细胞与基因治疗、抗体药物、核酸药物、放射性药品、现代中药、医学人工智能与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制定重点研发清单,实施一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为此浙江将建立领军型和高成长型企业培育库,企业牵头或参与的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占比不低于80%。
临床转化“疏堵”,真金白银促落地。临床研究是生物医药成果转化的关键一环。《指导意见》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鼓励按核定床位的10%设置研究型床位。为研发清单内新药提供临床Ⅱ期、Ⅲ期试验服务的牵头医疗机构,按年度实际到位经费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对深度参与创新药临床前研究并协助上市的研究型医院,每个项目最高补助800万元。伦理审查流程总用时控制在4周以内,临床试验内部审查整体用时压缩至25周以内。
审评审批“加速跑”,创新药械“即到即办”。深化“提前介入、研审联动”工作机制,畅通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优先检验绿色通道,对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实行“即收即检”。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平均时限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内,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注册抽样、核查检查实行“即到即办”。
集群建设“强链聚势”,数智转型焕新。深化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打造全国性产业地标。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类化工园区按规定扩园。引育一批生物医药强链补链延链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申报产业链协同创新、集群新质生产力、未来产业“揭榜挂帅”等激励项目。实施100项左右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及设备更新项目,实现规模以上医药企业数字化水平2.0全覆盖。
深化国际创新合作,链接全球资源。积极争取生物技术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杭州片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发展国内外许可引进、对外授权、合作开发等多元化模式。完善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逐步扩大适用范围。拓宽药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出具范围,优化办理流程。
数据要素活起来,AI赋能医药研发。《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建设浙江省医学生物信息数据库,到2030年建成50个以上高质量语料库、行业数据集,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疾病谱等医保数据的开发利用,为创新药研发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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