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浙江新开局-2016浙江两会
共享荣光-浙江在线新闻中心2015年终盘点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湖州 正文
出去找工作屡屡遭拒 一查自己竟身负“犯罪记录”
2015年12月20日 07:51:08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通讯员 何秀荣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今日早报记者 陈洋根)大朱和小朱都是重庆人,两人是堂兄弟关系。可就在几个月前,大朱不远千里辗转到湖州德清报案,把堂弟小朱见不得光的事情"捅”了出来。

  今年8月17日,德清钟管镇派出所接到大朱的报案,大朱称其曾在2012年被同村堂弟小朱冒用姓名和身份信息,被德清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致使其声誉遭受严重影响,自己想外出打工也经常因有犯罪记录而被拒之门外。大朱坚决要求警方查清真相,还其清白。

  警方随即调查发现,当时,小朱因2014年底的一次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正在坐牢,当月29日将刑满释放。

  正在服刑的小朱以为自己没过多久又可以出狱还满怀欣喜,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三年前冒用堂哥姓名及身份信息的事情还是暴露了。

  原来,小朱自2006年起就借外出打工之机,经常盗窃作案,并先后多次被抓获判刑。

  小朱对堂哥大朱的家庭情况比较熟悉,两人长得也很像。2012年,当小朱再次作案被抓时,他因怕有犯罪前科受到严惩,就冒用了大朱的姓名及身份信息。最终,"大朱”被德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4年底,小朱再次在德清盗窃作案被抓获。这回他觉得,此次犯罪距离上次使用真实身份信息犯罪已经超过五年,就报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最终,德清法院依法裁定对2012年判决书中小朱冒用大朱姓名及身份信息予以更正,并以故意隐瞒犯罪前科逃避法律责任依法于近日对小朱盗窃案进行再审。

  法院再审认为,小朱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故撤销原判,改判小朱有期徒刑1年。

  这下,小朱就又要在牢里多呆上4个月了。

标签: 犯罪;找工作 责任编辑: 冯一伦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