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5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4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预计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约3.5万户。至此,也意味着已经实施了20余年的营业税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我市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
"推行‘营改增’后,不仅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有效降低企业税负,还能将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增值税的"价外税”,这样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从深层次影响产业结构。”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国家还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据介绍,此次新纳入的4大行业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虽然相比现在的营业税税率有所提高,但其购进货物、服务、机器设备、不动产等可以纳入抵扣范围,所以相比原来营业税,行业税负还是降低的。本次改革最大亮点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事实上,此前的"营改增”试点,已让不少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市共有1.9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累计入库增值税11.93亿元,全市企业营改增合计减税12.8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4.9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7.9亿元。减税面达到95%以上,总体税负率比试点前下降0.96个百分点。
我市自2012年12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至今,已完成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3大类7小类共10个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1.9万余户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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