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据国家住建部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通报显示,截至今年4月份,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4.1亿元,同比增长114.22%,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继续高位运行,达127.57%,位居全国首位。
彻底“活”起来的住房公积金,是惠民的利器,也是去库存的杠杆。近年来,我市积极发挥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生力军”作用,坚持“用好用足公积金”理念,通过筹资金、扩覆盖、保刚需、优服务,念好“激”字诀,用“活”惠民金,职工住房消费得到了充分支持。“全国首位”的成绩来源于全国首推的措施。据介绍,我市在全国率先打出了支持住房消费一招四式的组合拳,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和银行授信贷款业务,盘活部分存量资金,进一步完善公转商贷款。其中,通过进一步完善公转商贷款政策,采取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利差按月全额补贴、贷款职工享受月冲、年冲政策等措施,增强公转商贷款的吸引力,扩大公转商贷款的规模。
这套“组合拳”实施以来成效明显。据介绍,仅2015年就筹集资金19.98亿元,4000多户职工家庭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获得提前发放,公积金贷款总的排队时间减少了三分之二。2015年,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41.23亿元,同比增长59.89%,带动住房销售143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116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了111.88%。
同时,为实现公积金制度惠及人群最大化,我市将这一惠民制度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向非公有制企业延伸。配合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解决农村人口进城的居住问题,我市先后把进城务工人员、农房改建对象等农村人群纳入公积金制度扩面范围;在全国率先推出缴存托管政策措施,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等个人无法参加公积金制度的问题。全市累计为9000多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公积金制度,支持购房面积36万多平方米。
据介绍,我市公积金将继续助力楼市去库存,根据资金需求变化,通盘考虑科学调配和公平使用,继续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从今年7月1日起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加大对职工贷款支持力度,直至住房公积金存贷比降至100%以下。鼓励职工申请公转商贷款,贷款利差由公积金中心全额补贴。“随着去库存政策效果的不断显现,房地产市场销售热度不断上升,公积金贷款受理量也节节攀升。预计2016年全市公积金贷款需求量将达到75亿元,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将达到140%左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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