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9日讯 “河长”如何治水?河道如何保持水清清?发生“问题”如何问责?……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十条实施意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众所周知,目前我市已全面推广实施“河长制”,实现全市9380公里河道“河长制”全覆盖, 7373条河都配了“河长”。每条河的“河长”都有巡查义务,但由于水草、漂浮垃圾等不可控因素,偶尔总有“漏网之鱼”。为克服传统监管的时空限制,十条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健全河道智能管护模式。鼓励各地通过推广“河长工作站”、河道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巡航等现代化手段的运用,动态掌握河道保洁、“河长”巡查等工作情况,实现人技双网监管。
在十条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严厉的考核问责。记者发现,实施意见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五水共治”和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同时将“河长”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行政约谈或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黑臭河严重反弹或重大污染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已经实施“民间河长”制度的吴兴区环渚街道瑶台村,今年汛期,多条河流水位猛涨,疯长的水草也顺流而下。那几天,“河长”一直在当地瑶台港、圣堂港巡查,寻找着水草的踪影。
“一夜间出现了大量水草,原本清澈干净的河面变得有些不‘和谐’。”为了及时清除水草,当天,“河长”联系了治水突击队骨干潘金虎。
得知来了水草,潘金虎给其他治水突击队成员打去了电话。第二天早上5点30分,趁着还没下雨,气温还没有升高,曹赞梅、潘金虎、费根荣等10多名治水突击队成员,聚集在水草所在水域。有人借来了菱桶下了水,用渔网将水草围起拉到岸边,在岸上的队员接应,将水草分批拉上岸。
通过齐心整治,现在瑶台村见不到一点垃圾,两岸绿树成荫,一座座石桥跨越河面,倒映在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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