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杨茜 实习生 宋昀潇)走着走着,被不明物体砸中,如果不是钱,无论是谁,都会气恼,少不了一顿怒骂。如今,小区中的高空抛物屡见不鲜,让人头疼。
昨天,在杭州望江家园东园42幢的绿化带旁,环卫工人老刘就被楼上丢下的矿泉水瓶砸中,瓶子被砸坏,居然流出浑浊的黄色液体……
环卫工被高空坠物砸中
塑料瓶里都是黄色液体
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急诊室,钱报记者见到了老刘。他穿着醒目的橙色环卫工服,皱着眉,不时喃喃着头晕。陪在身边的,是他的老伴,李阿姨。
两个人都是山东人,在杭州打工,都是做保洁。而李阿姨平时就在东园工作,负责42幢附近一圈的地段,她不属于物业公司,而是社区派过去的。
说来也巧,昨天下午,老刘来到小区找到老伴,一起在42幢前的绿化带边扎扫帚。突然"嘭”一声地,老刘应声倒地,手扶着脑袋,表情痛苦。
原来,"凶手”是从高处落下的一只矿泉水瓶。不偏不倚,刚刚好砸中他的头。只不过,里面装的不是水,而是浑浊的黄色液体。
"空瓶子就算了,这里也经常丢空瓶子,被砸砸没也啥事。可砸我的这瓶子灌满了‘黄水’,我都不敢想,那是什么?也不知道谁这么缺德。”根据他的描述,他也猜测,瓶子里装的可能是尿液。"要是直接倒下来,我不就更惨了!”他气愤之外,又有些心有余悸。
在做过脑部核磁共振和颈椎X光片后,老刘的颅骨和颈椎均完好,没有大碍,需要留院观察一晚上。
"哎呀,听说,那个小区经常会有东西扔下来,之前就有保安说,去年夏天被楼上扔的西瓜砸中,空瓶子、烟蒂、碎纸,经常会从上面漂下来。”陪着老刘的环卫工说完摇摇头。
还有保洁大姐
被楼上倒下的水浇透
望江家园东园建于2005年,是一处回迁房,住了2000多户居民。
随后,钱报记者来到事发地,42幢前的绿化带里,那只"罪魁祸首”矿泉水瓶子还在,黄色液体只剩下一半。很显然,这并不是42幢第一次高空抛洒杂物。因为不管是在绿化带里还是正门口,都有不少零星的垃圾,小到烟头、啤酒瓶盖,大到铝制饮料罐。
42幢一共28层,每层4户居民,并没有人站出来承认自己是肇事者。
当被问及小区里是否有高空抛物的情况,物业保安一致否认,小区居民的反应倒是非常激动。"不说42幢,每一幢多多少少都有,只不过没有出过大事情。”带着宝宝在小区里遛弯的辣妈陈女士说,自己住在7楼,有好几次,自己带着儿子趴在阳台上,就能看到从高处瞬间落下东西。"有些东西不大,落下也没有声音,有些会发出闷响。”
陈女士继续补充:"幸好是没有人经过,要是真的砸中人了,那真是倒了大霉了!”她坦言,这还是和个人素质有紧密关系的,"放进垃圾袋,下楼带到垃圾箱不就可以了嘛,唉,真没素质。”
这一说也引来物业保洁一位大姐的抱怨。这位穿着蓝色制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姐非常激动,"有一次我在楼下打扫卫生,也不知道是几楼,直接倒水下来,从头发到身上,我整个人湿透了!”
小区曾有高空抛物砸坏汽车
因出租户多物业坦言难管
"这真的是控制不了的事情!”厦安物业的陆主任无奈地说。他在小区里工作3年,已经发生过好几次高空抛物把汽车砸坏的,不过这砸伤人还真是第一次。
他说,有一次,一户高层居民家里在装修,安装工人的工具就从楼上掉了下来,正好砸中一辆汽车。"有幸找到肇事者的,他们可以自己赔偿解决,找不到肇事者的,只能到公安局备案。”
物业表示,每年都有好几次,都会在楼道里、电梯里贴上防止高空抛物的告示,但收效甚微。
陆主任介绍,因为小区是回迁房,所以一户人家都有好几套房子,小区将近五分之二的房子被出租,有给网店做办公室或者仓库的,也有做单位宿舍的。"说实话,人员比较复杂,也比较难管理,经常会接到投诉电话,上门劝导之外,我们能做的实在太少了。”
钱报记者再次来到42幢。这幢房子里,出租户多达一半,多是经营网店的。"我们高层有电梯,所以都爱来我们这里租房子。”居民赵大姐说。
其实相比绿化带,电梯内的环境卫生更是让人触目惊心,上面写满了各式涂鸦,办证的,装修的,打广告的,乱七八糟。
在一楼电梯显眼处,刚贴的告示很醒目:请各位业主不要乱扔杂物以免再发生伤人事件!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谢谢!
拉起"防抛网”
对付高空坠物
说实话,杭州各大小区为了禁止高空抛物也做了不少工作。今年2月,城北永庆坊小区22幢居民楼前就拉起了一张"防抛网”。
这是一张长约60米,宽约5米的绿色尼龙网,下面配着钢管做的支架、水泥浇筑的墩子,看上去相当牢固。保洁员田大姐坦言,在这里工作需要万分小心,因为一不小心,就可能"中头彩”,酒瓶子、砖块、木块什么的都不稀奇。
昨天,钱报记者再次来到小区,这张网依然在,只不过,看得出网已经被清理过了,网上没有大件的垃圾,只是一些小的纸片。
永庆路社区的工作人员说有了这张网,高空抛物导致的意外的确是少了,而兜住的垃圾,保洁员也会在第一时间清理,所以看起来还是有些效果的。"但是,高空抛物完全没有,那也是不可能的。毕竟我们这个小区是回迁房,很多人各种习惯……哎,常年如此,一时也改不过来。”
物业也表示,装防抛网主要是防止高空抛物,除了防止人员受伤,还能保护停在下面的车子,"没有拉网的时候,小区的私家车停在这里,经常遭到楼上高空抛物袭击,对车造成损伤,车主和我们都很无奈,因为找不到肇事者。”
"一张网是有形的,希望大家能从思想上转变过来,毕竟个人素质是无形的,相互监督吧。”社区工作人员说,目前,22幢的居民自己商讨了一份《公约》,其中就涉及到禁止高空抛物的,征求了大家的意见,每户居民也签了字,对于效果,只有拭目以待了。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2010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此外,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是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呢?已经发生的案例中,物业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的判例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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